高中服儀大解禁 教育部宣布:制服、運動服可混搭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6-08-18 14:28

北一女中學生(圖/資料照片)

高中職服儀大解禁!教育部今(18)日宣布,除重要活動(週會、開學典禮、畢業典禮、校慶等)、體育課及實驗課,可規定學生穿著特定服裝之外,學生可選擇合宜混合穿著制服、運動服及學校認可之其他服裝,例如班服、社團服裝。若學生違反服儀規定,學校不得以記過、警告方式處罰。

教育部強調,各校所訂的學生服儀規定,可以比該原則更寬鬆,但不能更嚴格。且各校必須按校園民主、校務會議等合法程序去訂定學生服儀規定。

教育部次長蔡清華說,學生可選擇合宜混合穿著制服、運動服及學校認可的其他服裝,如班服、社團服裝;參加課業輔導、補考、重補修、補救教學以外的活動時,也可穿著便服。

蔡清華說,學生可視天氣冷、熱感受,自由選擇穿著長袖或短袖,學校應考量天氣變化開放學生加穿保暖衣物,如便服外套、帽T、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

教育部於今年5月20日修正發布「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新增「且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因該新增規定,僅規定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這對學校實際執行上產生極大困擾,甚至引發校園的師生衝突。因此教育部召開會議,希望釐清這項規定,讓高中職對於學生的服儀規定,有可明確遵循和處理的原則。

教育部表示,如果學生違反服儀規定,學校不得記過、警告,只能視情節,施以適當的輔導管教措施,如正向管教、口頭糾正、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通知監護人協請處理、要求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書面自省和靜坐反省措施。

教育部強調,要以「學生學習權」取代「國家教育權」;教育的主體,要回歸到學生身上。教育部對高中生服儀的政策,希望能回應「學生為教育主體」的教育理念。教育部表示,從發展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青少年正處於尋找自我的階段,「我要成為甚麼樣的人?」是青少年需要探索的重要問題。當今世界教育的潮流,鼓勵青少年要做一個有想法、有創意的人,服儀開放,就是要給他們一個探索、展現自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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