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向政策綱領」通過 府:不排與中國對話(圖/總統府提供)
總統蔡英文於16日於總統府召開「對外交經貿戰略會談」,會中通過「新南向政策綱領」,明確揭示新南向政策理念、短中長程目標、行動準則及推動架構。其中,新南向政策行動準則列入「兩岸善意互動及合作」,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未來不排除在適當時機,和對岸就相關議題及合作事項展開協商和對話,促使新南向政策和兩岸關係能相輔相成,共創區域合作的典範。
總統蔡英文16日召開「對外交經貿戰略會談」,討論歷時一個半小時,會中通過「新南向政策綱領」,出席者包括行政院長林全、外交部長李大維、國防部長馮世寬、陸委會主委張小月、文化部長鄭麗君、經濟部長李世光、國發會主委陳添枝、農委會主委曹啟鴻、政務委員鄧振中等人出席會議。
黃重諺說,新南向政策是整體對外經貿戰略的重要一環,作為亞洲及亞太地區的重要成員,台灣必須因應全球情勢變化及區域整合趨勢,作出相應的調整。啟動新南向政策,是為我國新階段的經濟發展,尋求新的方向和新的動能,並重新定位台灣在亞洲發展的重要角色,創造未來價值;同時,亦藉此開啓台灣和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廣泛的協商和對話,期能建立緊密的合作,共創區域的發展和繁榮。
值得關注的是新南向政策在兩岸互動及合作,黃重諺解釋,在區域和平及發展上,海峽兩岸都肩負很大的責任,也存在很多共同的利益,和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的經濟合作,兩岸各具不同條件和優勢,若相互合作,可以發揮更大的力量。所以,未來不排除在適當時機,和對岸就相關議題及合作事項,展開協商和對話,促使新南向政策和兩岸關係能相輔相成,共創區域合作的典範。
黃重諺指出,「新南向政策綱領」總體及長程目標方面,主要期望促進台灣和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的經貿、科技、文化等各層面的連結,共享資源、人才與市場,創造互利共赢的新合作模式,進而建立「經濟共同體意識」。其次,建立廣泛的協商和對話機制,形塑和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的合作共識,並有效解決相關問題和分歧,逐步累積互信及共同體意識。
短中期目標為,結合國家意志、政策誘因及企業商機,促進並擴大貿易、投資、觀光、文化及人才等雙向交流;配合經濟發展新模式,推動產業新南向戰略佈局;充實並培育新南向人才,突破發展瓶頸;擴大多邊和雙邊協商及對話,加強經濟合作,並化解爭議和分歧。
新南向政策明定10項行動準則,包括長期深耕建立經濟共同體意識;適切定位台灣在區域發展未來角色,希望「創新者、分享者及服務者」3種角色;推動4大連結策略,包括軟實力的連結、供應鏈的連結、區域市場的連結、人和人的連結;充實及培育南向人才;推動雙邊與多邊制度化合作;規劃完整配套與有效控管風險;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全面強化協商對話機制;兩岸善意互動與合作;善用民間組織及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