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發商吃飯包卻忘錢包 熱心警以發票尋回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洪聖育及李柏融執行105年8月10日12-14時值班、備勤勤務時,賣焢肉飯陳姓名眾拾獲皮包來派出所,皮包內含有新臺幣8萬2千多元及1張加油站發票,洪、李兩員利用加油站發票成功找回失主徐先生,徐先生對警方為民服務的熱誠由衷感激。
8月10日13時許,警員洪聖育及李柏融執行值班、備勤勤務時,在南田路賣焢肉飯陳老闆急急忙忙前來派出所,向警方表示有客人將皮包遺留在店裡,經警方與陳老闆查看皮包內竟有新臺幣8萬2千多元及1張加油站發票,心想失主不見這筆錢一定相當著急,可惜皮包內又無證件無法得知失主是誰,正在苦惱之際,洪員靈機一動,可透過這張加油發票至加油站調閱監視器,透過車牌便可得知失主是誰,在順利找到車主與渠通話時,車主正在前往高雄的路途中休息時發現皮包不見,接到警方通知心中的大石頭才落了地,如果這批貨款不見了不知如何是好,內心非常感激陳老闆拾金不昧精神及警方為民服務的熱誠。
新南所長楊中仁表示,民眾出門在外應注意自己隨身行李及包包,並注意錢財不要露白,維護治安需要靠警民一起努力,使嘉義市續朝『安全』、『安心』、『安康』之三安城市願景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