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民街道新風貌 李進勇攜手清除違規廣告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 2016-08-13 18:23

雲林縣環保局舉行「攜手清違廣,街道新風貌」清除違規廣告物活動,還給民眾乾淨的街容。(記者陳昭宗拍攝)

為還給民眾乾淨的街容,雲林縣環保局結合環境清潔週活動,13日上午於斗南鎮他里霧生活美學館前廣場舉行「攜手清違廣,街道新風貌」清除違規廣告物活動,由縣長李進勇領軍,副縣長張皇珍、秘書長黃玉霜、新聞處陳處長膺仁、文化處長林孟儀、環保局長林長造、斗南鎮長張勝雄、斗南鎮民眾及環保志工隊等人參與,分成三隊,共同清理斗南火車站附近懸掛張貼黃色小型塑膠板之違規廣告物,還給用路人車乾淨清爽的視線及環境。

縣長李進勇表示,斗南鎮他里霧文化園區營運後得到各地遊客喜愛,每逢假日常有遊客搭乘火車至此地走訪,是雲林的亮點之一。而2017台灣燈會將在雲林舉行,雖然不是燈區,但斗南是進入雲林的重要節點,燈會期間也將湧入人潮,遊客除了觀賞燈會外,也將走訪雲林各地,斗南是亮點之一。今日透過共同努力清掃街道,讓斗南更加乾淨,吸引更多遊客前來遊玩。

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縣府每月舉行的環境清潔週活動,除了打掃環境外,並藉此拆除違規廣告物,還給民眾乾淨的街容。雲林縣一年有幾十萬件違規廣告物,相當嚴重,在此呼籲業者不要違規張貼,如經查獲違規,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一張廣告物將可開罰1200至6000元不等,累犯則可加倍開罰2400至6000元不等。若違規廣告物查無行為人,但留有電話,則可依據電業法第8條處理停話6個月,希望縣民共同響應,維護街道整潔。

道路上定著物,如電線杆等,常見懸掛或張貼黃色小型塑膠板之違規廣告物,不僅有礙街道市容,也遮蔽人車視線,造成環境安全問題,此外固定違規廣告物所殘留的背膠和隨風飄舞的膠帶,讓環境更顯髒亂,縣府環保局也多次接獲民眾陳情,違規廣告物鐵絲常容易割傷路人或機車騎士,影響行車及民眾用路安全,造成環境安全問題,鼓勵縣民踴躍向縣府檢舉反應,以遏止繫掛張貼違規廣告物行為。

李進勇指出,藉由活動的辦理,讓不了解違規廣告物對環境危害的民眾,關心環境安全問題,減少縣內整體違規廣告物;更希望縣民及環保志工們能隨時守護家園,協助清除違規廣告物,讓雲林縣的街道市容煥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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