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大樓協議市府價購土地 逐漸辦理移轉程序

記者鄭永德/台南報導 2016-08-12 12:35

維冠大樓協議市府價購土地,8月10日起辦理移轉程序,59人完成移轉手續。

0206地震倒塌的永康維冠大樓,市府與災民多次溝通討論,決定用善款協議價購不願原地重建災民土地;經維冠大樓土地協議價購會及郵寄方式繳交同意書,目前已有69人同意出售土地,8月10日起開始辦理過戶、付款程序。

市府說,協議價購同意書繳交期限至105年9月2日止,逾期視為不同意協議價購;惟為落實賴市長對維冠大樓災民之照顧,同意協議價購卻有特殊原因者,土地所有權人可向工務局新建管理科提出申請,市府將在不影響籌組都市更新會之成立及運作個案討論的情況下簽辦,目前有2位災民申請延期。

市府決定用善款協議價購不願原地重建之災民土地,全部土地所有權人共117人,目前已有63人同意出售土地;惟為顧及維冠大樓所有災民權益,市府於7月27日仍對117位土地所有權人發出辦理過戶及發價程序通知,以供未繳交同意書之土地所有權人參考。

工務局8月10日自上午9時至17時,統一於該局新建工程科會議室辦理第一次過戶及發價程序,當天未辦理者,8月11日起亦可於上班日辦理。工務局表示,已有69人繳交協議價購同意書,59人完成土地移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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