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昨天通過「台北市大巨蛋案」調查報告,認為遠雄身為起造人,對引發公安疑慮具有無可迴避之責任;北市府作出停工處分,認事用法並無違誤,但未考量與遠雄具有BOT夥伴關係,處分規模違反比例原則,透過媒體忽而解約、忽而換手,導致彼此信賴破壞殆盡,顯有不當,通過糾正案。
對於北市府自行設立的廉政委員會,王美玉、仉桂美、包宗和所提的調查報告也批評,廉委會在未有法律明文規定下行使調查權,其法定依據、職掌、人員組成方式、調查權限範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與司法院釋字五八五號解釋意旨,顯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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