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大巨蛋停工處分無違誤 林鶴明:北市表達肯定

記者陳紀年/台北報導 2016-08-11 13:58

遠雄大巨蛋

大巨蛋案延宕一年多迄今未解!遠雄不滿大巨蛋去年5月20日遭北市府勒令停工,日前向監察院控北市府濫權。台北市長柯文哲也曾在7月20日赴監察院說明,重申依法行政及「公共安全」原則。監察院今(11)日對北市提出大巨蛋案糾正,調查報告指出,台北市政府未考量與遠雄的BOT合作夥伴關係,透過媒體放話時而解約、時而換手,導致市府、廠商遠雄兩造信賴關係破壞殆盡,顯有不當之處。不過報告也指出,遠雄任意修改原核准圖說,邊做邊改,致引發公安疑慮,具有無可迴避的責任,因此台北市政府對大巨蛋的停工處分「並無違誤之處」。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北市府尊重監察委員的調查報告,也表達肯定。

監察院今日通過監委王美玉、仉桂美、包宗和所提「台北市大巨蛋案」調查報告,糾正案文指出,台北市政府未考量與遠雄的BOT合作夥伴關係,透過媒體放話時而解約、時而換手,導致市府、廠商遠雄兩造信賴關係破壞殆盡,顯有不當之處。監委也在大巨蛋案調查報告指出,遠雄任意修改原核准圖說,邊做邊改,致引發公安疑慮,具有無可迴避的責任,因此台北市政府對大巨蛋的停工處分「並無違誤之處」;但監委也認為市政府仍應考量該停工處分之執行規模、範圍與時間,以避免違反比例原則。

針對監察院所提「台北市大巨蛋案」調查報告,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北市府尊重監察委員的調查報告,針對監察委員報告指出,遠雄巨蛋公司身為起造人,任意修改原核准圖說邊做邊改,致引發公安疑慮,具有無可迴避之責任以及北市府以遠雄未按圖施工予以停工處分之決定無違誤之處,北市府表達肯定。

林鶴明表示,北市府一向善盡BOT甲方之責任,市府同時也是主管機關,亦依建築法等相關法規,負起監督工地、工程管制的責任。因此去年五月都發局到工地勘驗發現未按圖施工而依法處置,即是希望遠雄能依法依約改善;北市府強調,過去監察院曾對大巨蛋之合約提出39項糾正,北市府從柯市長上任後,即相當重視此事,一直希望遠雄正視此事,迄今遠雄仍不願對此作出改善。

林鶴明說,北市府重視工地安全,然工地安全之責依法由遠雄維護,市府也會依照監察院調查方向,要求遠雄做好工地安全維護相關項目之施作與維護。依建築法及相關自治條例,遠雄可隨時先行報備施工後,進場維護工地安全。

林鶴明說,廉政委員會是市府諮詢單位,所做的任何調查都為市府政策的參考,調查權限與範圍也都依相關法規明定。廉委會調查之結果,仍會透過行政程序送司法監察機關調查,並無違誤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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