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湖鄉長補選熱烈展開 雲檢加強督導查賄

記者蘇榮泉/雲林報導 2016-08-11 11:44

口湖鄉長補選共有林哲凌、呂老乾、王溪邊、蔡孟真4位候選人登記參選,選情相當激烈。(記者蘇榮泉攝)

雲林縣口湖鄉長蔡永常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於105年6月24日判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蔡永常於同年6月29日請辭鄉長職務。口湖鄉公所訂於同年9月11日進行鄉長補選。本次選舉共有林哲凌、呂老乾、王溪邊、蔡孟真4位候選人登記參選,選情相當激烈。

雲林地方法院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於10日上午,親自主持選舉查察賄選期前策略會議,與會人員有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及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警察局、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雲林縣政府政風處等機關單位之首長及主管,與會人員分別就本次選舉之選情分析、查賄具體措施等事項,分別提出簡報說明及意見交流。

會議中檢察長指示,本次選舉以防制金錢及暴力及其他不法行為介入選舉為首要任務,查察重點包括現金買票、選舉賭盤、幽靈人口、搓圓仔湯、不實文宣攻擊候選人等類型,請與會機關單位務必加強情資蒐集來源,清查瞭解椿腳脈絡,全力向上溯源,對於暴力介入選舉、候選人人身安全等事項,亦應加強防範,並結合各機關團體進行反賄選宣導,淨化選風,以期此次口湖鄉長之補選為乾淨、平和之選舉。

公職人員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礎,雲林地檢署為貫徹淨化選風,根絕賄選之目標,當本於職責加強督導查辦賄選及暴力案件,並統合檢調警機關整體力量,嚴密防制金錢與暴力介入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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