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19項工程 北市有條件同意遠雄施工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16-08-10 12:09

遠雄大巨蛋

大巨蛋停工1年多,北市府終於同意大巨蛋部分工程可以有條件「復工」。北市昨(9)日召開大巨蛋會議,邀集各公會代表及專家共同討論,針對遠雄上周提出的28項「防災維護工程」進行審核,都發局宣布,基於大巨蛋工地安全,有條件同意遠雄公司為公安施作大巨蛋19項工程,另外有9項暫不同意。都發局表示,後續遠雄仍應提出完整施工計畫,經都發局審查通過後才可以進場施作。都發局長林洲民呼籲遠雄盡快送審計劃書,不需完成全部的施工計畫書才送審,可分階段送審。

台北市政府去年5月20日以遠雄未按圖施工為由,將其勒令停工。遠雄公司為了提早復工,7月6日在北市府的「最後通牒」前,以豪雨、颱風影響大巨蛋工地安全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21日裁定大巨蛋涉及安全相關部分的停工,應該停止執行停工處分,並完成適當的工地安全措施;行政法院認為,大巨蛋停工後地下水位已上升,工程已有多處繡蝕而使安全受損,若遇強颱或強震,可能發生風險導致損害情形,為維護用路人安全、防範坍塌危險,必須先完成適當安全措施。

針對遠雄提出28項施工項目,北市10日邀集各建築、土木等各公會代表及專家討論,有條件同意遠雄為公安施作大巨蛋19項工程。其中都發局同意牽涉載重、浮力、鏽蝕與坍塌等17項施工,包括區檢修、防火、防洪、抽排水系統等相關工程;有條件同意2項,包括地下室結構工程與鈦版工程兩項則為有條件施工,前者等新增樓梯審議完成再進行,後者只同意三樓以上工程。

另外9項工程包含屋頂結構和帷幕牆等未獲同意施作,都發局認為建築物外牆跟載重或鏽蝕等問題無關。林洲民表示,遠雄若認為這9項仍有施工必要,還可以再提資料證明與法院裁定的「水浮力、載重、鏽蝕與坍塌」問題有關,經過專家審查確認後才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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