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派出所員警執勤遭吳嫌持刀砍傷,檢方今將二度聲押。
56歲男子吳志展因不滿違停收到6張逕行舉發單,昨(2)日見到新北海山分局張姓員警正在開單,竟憤而持刀將員警砍成重傷,其左上臂三角肌幾遭砍爛。吳男凌晨則獲新北地院諭令30萬元交保,但隨後因掌握到足證可能畏罪逃亡的事實,檢方今天除了提出抗告,也同步將吳男拘提到案,將向法院二度聲請羈押。
曾為保齡球金牌國手、現擔任廚師的吳志展,於昨日下午準備駕駛貨車時,見到34歲的張姓員警正在附近開單,竟從車內取出鋒利的菜刀猛砍張員的肩部及胸口,經緊急送醫才救回一命。吳男晚間由兒子載至警局投案,晚間10時移送地檢署,經複訊後遭聲請羈押,新北地院認為吳男涉嫌殺人未遂,但因自行投案無法舉證有逃亡之虞,於凌晨12時裁准30萬元交保候傳。
對於吳嫌順利30萬交保,檢方今也開會研議,認為台灣是個法治國家,無法接受員警無端遭到砍殺的暴行,以維護警察執法的安全為由決定抗告,而因法院未對吳志展限制出境,檢方掌握情資顯示吳男可能畏罪逃亡,隨即指揮警方前往其住處拘提,下午2時許將吳男移送至新北地檢署進行複訊,預計將會再度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