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裁定可部分復工 北市:遠雄曲解裁定將提抗告

記者陳紀年/台北報導 2016-08-03 13:05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認為,大巨蛋停工後地下水位已上升,工程已有多處繡蝕而使安全受損,為維護用路人安全、防範坍塌危險,必須先完成適當措施,因此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大巨蛋涉及安全相關部分的停工,應該停止執行停工處分,但並非全面復工,可抗告。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2日表示,遠雄曲解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逕自認為遠雄無需任何施工現場的安全維護計劃即可報備進場施作。因此,在律師團建議下,北市府提出抗告。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北市將針對法院裁定提出抗告,要求法院來釐清遠雄若要報備施工,是否需要繳交施工計畫書,否則雙方僵持下去也不是辦法。

台北市政府去年5月20日以遠雄未按圖施工為由,將其勒令停工。遠雄公司為了提早復工,7月6日在北市府的「最後通牒」前,以豪雨、颱風影響大巨蛋工地安全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1日裁定遠雄大巨蛋可部分復工,並完成適當的工地安全措施;行政法院21日認為,大巨蛋停工後地下水位已上升,工程已有多處繡蝕而使安全受損,若遇強颱或強震,可能發生風險導致損害情形,為維護用路人安全、防範坍塌危險,必須先完成適當措施,因此法院裁定遠雄大巨蛋可部分復工,並完成適當的工地安全措施。

北市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21日裁定提出抗告,林鶴明表示,高等行政法院日前的裁定原則上符合北市府的立場,也就是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遠雄全面復工的態度與本府預期相同;另一方面,法院也提醒遠雄有維護安全與防範危險發生的責任。

林鶴明表示,經過上一個星期都發局與遠雄的會議,遠雄卻曲解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逕自認為遠雄無需任何施工現場的安全維護計劃即可報備進場施作。因此,在律師團建議下,北市府提出抗告,希望能夠釐清原裁定所謂「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應施作之設備或措施範圍內」究竟其內涵為何,又如何能夠確定是屬於「避免發生難於回復損害之急迫必要性之原則」,否則兩造仍然沒有共識,爭議沒有解決。

林鶴明強調,依照建築法第63條,遠雄本應立即負起工地安全之責,現在亦可針對工地安全需要之部分,報經北市府同意後進場施工。北市府仍盼望遠雄能負起責任,提出確切改善計畫,以確保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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