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絡地方商業 彰化推動縣內商圈自主經營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2016-08-01 19:19

彰化推動商圈自主經營 活絡地方商業永續發展

彰化縣政府為推動縣內各商圈自主經營, 1日分別在縣府第一會議室及下午在田中鎮觀光商圈發展協會二樓會議室辦理「彰化商圈行銷輔導經費申請說明會」,上午場由縣府建設處長戴瑞文以及彰化各商圈協會代表出席,各商圈組織可依其發展之需求,自主提案申請輔導經費,透過各項主題行銷活動之辦理,帶動商圈組織永續發展、活絡地方商業、進而促進地方永續之發展。

處長戴瑞文表示,目前彰化縣大概有12個商圈,其中真正在營運的大約只有5個,縣府辦理商圈行銷輔導經費申請最主要的目的就在輔導彰化縣各個商圈,能夠真正的活絡地方的繁榮,帶動整個地方商圈的營運,對各地的包括特色、文化、產業都相當有幫助。

戴瑞文指出,商圈行銷輔導經費申請,彰化是除了六都外的縣市級第一次辦理,有別於以前向中央申請,由中央撥款,這次縣府特別編列140萬的預算,由下而上,由商圈提出計畫向縣府申請,縣府輔導並撥款,每案約有20至30萬額度。

戴瑞文說,過去縣府對於縣內各商圈之行銷輔導操作多傾向於與地方組織合作,協助各商圈組織籌辦各式行銷活動,今年度起,縣府改變輔導模式,由過去商圈的被動式參與轉變為主動式申請,刺激商圈向上提升、也藉此促進商圈組織的實質運作。

本年度縣府將提撥高達140萬之商圈行銷輔導經費,提供縣內合法商圈組織進行申請,於商圈申請輔導經費及行銷操作執行過程中,藉由商圈輔導服務團之陪伴,導入輔導顧問資源,提供諮詢診斷等服務,期待各商圈透過自主申請輔導經費之模式,自我創造商圈特色與價值,啟動彰化商圈新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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