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驗收有瑕疵 38億買EC-225直升機無法高山救護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6-07-29 12:15

招標、驗收有瑕疵 38億買EC-225直升機無法高山救護(圖/翻攝自國防部官網)

空軍97年至100年耗資近38億元,採購的3架「超級美洲獅」EC-225型直升機,竟然無法執行高山起降任務!審計部指出,空軍採購救護直升機,投標廠商文件未符「需可於本島最高山脈(12,000呎)」起降之昇限性能規格,審標卻判定合格,且履約期間已知直升機未能達成契約昇限性能需求,驗收階段亦未依契約規範執行12,000呎飛測,仍判定驗收合格。空軍採購、招標收過程明顯有瑕疵,相關單位更未盡督導驗收之責,以致救護直升機自民國101年成軍後至今,共計執行搜救任務62架次,無法於1萬2000呎山區執行滯空、起降搜救任務,僅執行海上搜救、山區搜尋及平地救護,影響高山區域救援任務與訓練計畫之遂行。

國防部指出,「超級美洲獅」EC-225型直升機,長19.5公尺,高4.97公尺,旋翼直徑16.2公尺。採雙發動機設計,最大起飛重量達11200公斤,最大空速限制為324公里,航程可達857公里,實用升限為5900公尺,可適用於台灣各種地形及高山地區,機上配有醫療裝備,電子醫療裝備與飛航電子儀器不會相互干擾,可同時醫療病危及非病危病患各一名,並提供緊急醫療照護,在加入國軍救護部隊行列後,可全面提升國軍全天候、全地形的搜救能力。

審計部發布民國104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內容指出,空軍司令部為因應全天候搜救任務及缺裝補充,提升部隊整體搜救能量,滿足國軍各類型作戰搜救需求,計畫於民國97至100年度籌補3架全天候救護直升機,全案匡列預算37億9,296萬餘元。

審計部指出,空軍計畫申購階段編訂採購計畫,無視國防部核定救護直升機需可於本島最高山脈13,000呎起降之規定,僅訂定昇限為12,000呎,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亦未善盡審查職責,逕予核定採購計畫,並據以招標訂約,

報告指出,空軍司令部及空軍救護隊於採購招標階段,投標廠商文件未符「需可於本島最高山脈(12,000呎)」起降之昇限性能規格,仍判定合格;此外,直升機驗收測試時,廠商未執行1萬2000呎起降昇限性能飛測,仍簽署已通過飛行測試及完成檢驗受領的憑證文件,未善盡驗接收職責。

報告也指出,空軍司令部後勤處明知得標廠商提供之直升機機型,外在環境溫度須介於-18°C至-30°C,才符合契約規範「12,000呎起降之升限需求」,但台灣本島山區並未具備上述之氣溫條件,卻未召開相關會議,及時提出因應作為,未善盡計畫管制及履約督導職責。

報告說救護直升機自民國101年7月成軍後迄民國104年12月底,共計執行搜救任務62架次,無法於12,000呎山區執行滯空、起降搜救任務,亦未於災害潛勢區域搜救訓練實施計畫所訂10,000呎以上之災害潛勢高山區域執行滯空、起降訓練,僅執行海上搜救、山區搜尋及平地救護,影響高山區域救援任務與訓練計畫之遂行,未能達成滿足國軍各類型作戰搜救需求之計畫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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