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核准草屯闢路專案 縣府盼公所向上爭取補助

記者扶小萍/南投報導 2016-07-28 19:11

南投縣長林明溱與副縣長陳正昇召開記者會說明闢路案原委。(記者扶小萍攝)

營建署核准草屯鎮富林路、和平街、平等街闢建計畫,草屯鎮長洪國浩以配合款問題為由,從不排除撤案變成不輕言放棄,對此縣府表示歡迎也支持。縣長林明溱28日向公所喊話,強調公所宜利用執政優勢請立委爭取,或齊心向中央爭取補助解決問題,不宜將攸關民眾權益的建設,淪為政治操作。

議員曾振炎要求縣長建設均衡。(記者扶小萍攝)

議員曾振炎要求縣長建設均衡。(記者扶小萍攝)



林明溱表示,洪國浩鎮長到營建署爭取草屯道路交通建設時,是爭取專款補助不需配合款的,直接拜託民進黨立委到營建署施壓核准,卻要縣府給配合款。未經事先協商縣府也未預做配合準備,直到營建署核定下來,洪國浩才強迫縣府給錢,但縣府年度配合款僅2億且已用盡,無法配合,洪國浩卻藉機攻擊縣府不給配合款道路無法開闢,把責任推到縣府身上,故意破壞形象。林明溱希望洪鎮長共同向中央爭取專款補助,也希望中央補助地方建設的配合款能降低,否則地方建設會停擺。

林明溱說,洪國浩宣稱草屯鎮公所是13鄉鎮唯一沒有負債鄉鎮,有錢還債無錢建設,如果這3條道路那麼迫切需要,公所為何不先自行籌措配合款開闢,根本沒有心為地方建設,而是用這種手段抹黑縣長,以遂其政治目的。

林明溱認為,建設計畫有輕重緩急,洪國浩已經當了6年鎮長,如果重視這3條路,為何不1年提出1條來開闢,早就開闢完成,6年來鎮公所未見主動為草屯開闢哪條新路,今年度一下子要爭取3條道路。相信誰來當縣長都沒有辦法應允。

林明溱說, 104與105年度草屯鎮防洪與野溪治理工程 ,大小工程共14件,包含雙冬里石灼巷坡地、大乘橋旁坡地排水工程、南坑野溪整治工程等,金額達2,000餘萬元。其中,縣府執行12件,公所僅執行2件共847萬餘元工程,其餘都是縣府在執行。洪國浩號稱草屯是唯一沒負債的鄉鎮,為了地方建設,建議公所也可以貸款,縣府再代為歸墊。

對於草屯鎮道路建設爭議,副縣長陳正昇跳出來說明原委,公所要求縣府就範,一定給配合款,來文中還強調,縣府若無法配合,將訴諸媒體,他在公務單位數十年,第一次看到下級單位用公文恐嚇上級,真是大開眼界。林縣長要考慮的面向是均衡照顧13鄉鎮市,行有餘力再針對特別需要的建設加以挹注。議員曾振炎也要求縣長不能獨厚草屯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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