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退之提供一輛報廢遊覽車,讓民眾親身試驗,發現以成年人使用擊破器,至少要1分鐘以上才能把車窗擊破,遑論年長者或婦女、幼童。
高速公路火燒車事件大家關注到遊覽車的安全逃生設施,其中封閉式安全窗基本配備「擊破器」,能在關鍵時刻發揮搶命的功能嗎?市議員李退之提供一輛報廢遊覽車,讓民眾親身試驗,發現以成年人使用擊破器,至少要1分鐘以上才能把車窗擊破,若是年長者或婦女、幼童,超過5分鐘才能破窗而出,如果車的內裝全是有毒易燃材質,要逃出火燒車機率不大。凸顯台灣交通安全法規,公共運輸安全配備,急需再檢討。
李退之提出四點建議,呼籲政府應重新研議以更方便的安全機制來替代現有。第一:主動向歐美日等先進國家取經,制定最安全的規格。第二:全面以外推式車窗替代目前密閉式膠合車窗,或者是另定可擊破式車窗的安全規範。並全面檢視現有遊覽車內的擊破器材質和強度,杜絕業者為應付規定濫竽充數,以劣質擊破器替代情形。第三:車體內裝材質全面採用防燃無毒的安全材質,增加火燒車時人員逃生的機會。第四:車內安金規範使用說明要精準,同時針對主要國家及客層設計文字說明,讓遊客一目了然。
李退之說,生命無價,為了不讓火燒車造成人命傷亡類似的憾事在台灣一再發生。全面安檢遊覽車安全配備,不應該有空窗期。
曾遇上高速公路客運火燒車事件台灣部落客小逸在臉書上發表自己的經驗,她在2008年遇上火燒車事件,當時搭的是台中往台北17:20發車的國光客運,車號是FJ213在北上將近泰山收費站時起火!當時幸運僅吸入性嗆傷。
她說,看到火燒車26死的新聞,覺得非常恐怖又感慨。文章最後說:「不過這麼多年過去,火燒車新聞從沒有斷過。我們總以為這個社會能在傷痛之後,用人命記取教訓。不過歷史總是不斷重演悲傷,人類總是如此善於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