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前妻另結新歡 攜槍談判遭逮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於日前接獲報案,在轄區內有家暴事故發生,值班人員立即指派線上巡邏警力巡佐張世立、警員林佑翰到場,報案當事人向到場的處理人員指稱遭到前夫毆打,前夫並揚言要開槍打死她,致被害人心生畏懼,員警林佑翰見報案當事人身上有多處挫傷,先予確認是否需要救護車到場協助就醫,當事人表示由家人陪同自行前往就醫即可,處理人員便帶同報案當事人及在場加害人(被害人前夫曾嫌)至派出所進行瞭解及後續家暴通報等事宜。
處理人員經初步了解,胡姓被害人與加害人(前夫曾嫌)已無婚姻關係,但目前仍共同居住在彰化地區;日前因為加害人懷疑被害人另結新歡,遂在彰化共同居住處對其動粗,造成被害人身體多處挫傷,被害人因為無法忍受長期遭受加害人的暴力相向,躲回嘉義娘家暫住,但加害人卻心有不甘一直傳送訊息;內容為「相不相信我會用槍打死妳等恐嚇語詞」,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日前加害人直接從彰化僱車到被害人嘉義娘家中談判,警方到場處理請雙方當事人到派出所之際,加害人卻突然出手推被害人並且大聲辱罵三字經等語,處理警方人員立即將加害人以傷害、公然侮辱罪等之現行犯加以逮捕帶回派出所調查。
因加害人曾嫌揚言要開槍打死被害人,處理之派出所所長羅吉雄、副所長吳修安及警員林佑翰不敢大意,經細心調閱被害人娘家附近監視器,比對加害人曾嫌以何交通工具抵達現場及有無攜帶隨身物品時,赫然發現加害人曾嫌於抵達被害人娘家下車時有攜帶隨身側背包,但於處理人員前往現場時,曾嫌卻未攜帶隨身側背包,所長及處理人員等大膽假設,嫌疑人的隨身側背包應藏有不法物品或凶器,逐於被害人娘家屋前展開搜查,果然於被害人娘家門外置物櫃內查獲嫌疑人藏放的隨身側背包,經檢視曾嫌所攜帶側背包內發現藏有改造手槍2支及制式子彈15發,曾嫌坦承該等槍彈係為渠所持有,警方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然侮辱、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將曾嫌移請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蘇政敏表示,本案同仁受處理家暴案件時能抽絲剝繭細心處理,才能順利偵破非法持有槍械案,對處理人員表示肯定外,最重要的是處理人員適時阻止一樁即將可能發生的悲劇,更值得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