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藥」亂丟 小心食物鏈影響人體健康

記者黃家柔/桃園報導 2016-07-22 14:34

衛生局提醒民眾正確藥品儲放方式及廢棄藥品處理的正確觀念。

國人用藥量龐大,多數民眾直接把過期藥物丟到水槽、馬桶或垃圾桶,殊不知隨意丟棄藥物不僅可能污染環境,嚴重還可能經由食物鏈危害人體健康。桃園市衛生局今天舉辦記者會,結合藥師(生)公會及西藥商公會與桃園市122家高齡友善藥局及13區衛生所推動廢棄藥品正確處理衛教宣導,提醒民眾正確藥品儲放方式及廢棄藥品處理的正確觀念,並且呼籲民眾對於家中剩餘或過期的廢舊藥品要落實分類回收,使用藥品也要依循「遵醫囑、問藥師、藥品不過期」的原則,維護用藥安全。

衛生局指出,民眾隨意亂丟棄藥品到水槽或馬桶,可能會讓藥物成分直接流入河川,影響污染環境水源和生態,還可能經由食物鏈間接影響到人體健康,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大部份剩餘的藥品皆可經焚化爐有效燃燒處理,但「抗癌藥」、「抗生素」、「荷爾蒙」的處理溫度需高達 1200 ℃以上,因此須特別繳回原開立處方的醫療院所或領藥的藥局,依「醫療廢棄物」由特殊焚化爐處理,否則流入環境中,可能會對人體產生嚴重影響。

一般性廢舊藥品,可透過下列六步驟來處理:

步驟一,將藥水倒入夾鏈袋(或用過的塑膠袋綁緊)中;步驟二,將藥水罐內沖水洗淨,廢水倒入步驟一的夾鏈袋。步驟三,將藥丸去除外包裝,倒入夾鏈袋裡。步驟四,將使用過的茶葉渣、咖啡渣或擦手紙與藥水藥丸混在一起。步驟五,密封夾鏈袋,隨一般垃圾清除。步驟六,將乾淨的藥袋和藥水罐,依垃圾分類回收;切記遵守勿隨意亂丟、勿倒入水槽、勿沖入馬桶等原則。

衛生局提醒,居家藥品應定期檢視有無變質、逾期等情形。

正確藥品儲放有三原則:1.避免陽光直射或放置於濕熱環境(如浴室、廚房等),標示要冷藏的藥品,須置於冰箱中。2.存放於兒童不易取得處,以免兒童當糖果誤食。3.儘量保持原包裝完整,避免受潮,並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或藥袋標示,注意藥品的保存期限,有疑問應諮詢醫師或藥師,才能保障用藥安全。

若民眾對藥品的使用、儲存或廢棄處理仍有疑問,可到附近醫療院所、社區藥局諮詢專業藥師或撥打「1999市民諮詢服務熱線」,以保障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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