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都市計畫除辦理計畫圖重製,並將無需求的私有公共設施土地,回復原使用分區。(圖/城鄉局提供)
泰山都市計畫已逾30年未辦理通檢,新北市政府除辦理都市計畫圖重製,並將無需求的私有公共設施土地,回復原使用分區,且全面檢視全區道路系統,打通拓寬現有道路系統,全案於105年7月16日發布實施。
城鄉局長邱敬斌表示,泰山都市計畫已逾30年未辦理通檢,且都市計畫圖使用至今已達 40 年之久,考量現行都市計畫圖老舊、精度差,造成都市計畫地形圖與現況不符等情況,透過本次通檢及計畫圖資的重製數值化,使都市計畫圖更符合實際情況。
邱敬斌指出,這次將早期劃為公共設施用地之私有土地,包含警察局泰山分駐所、同榮國小、泰山國小、泰山高中及國防部飛彈指揮部、變電所用地等7處機關周邊地區,考量實際房屋情形及機關使用需求,回復為商業區、住宅區,保障地主土地使用權益,讓各行政機關土地管理更確實。
邱敬斌強調,透過圖資數值化,也讓大窠坑溪流域精確依據河川治理計畫線範圍作調整,非屬大窠坑溪河川區內的合法房屋,回復為住宅區,有效保障合法房屋所有權人權益。另也配合現況發展,打通拓寬台麗街、漢口街、明志路三段351巷、明志路254巷等交通瓶頸路段,解決未來交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