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育宜蘭縣溪流自然資源,以期復育原生魚類棲地環境,縣府於102年10月3日起公告新城溪封溪護育措施,並依據漁業法將護育溪流列為禁漁區,公告至105年12月31日止,禁止於新城溪〔含東武荖坑溪及武荖坑溪兩支流〕河域內以垂釣或捕撈等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
宜蘭縣政府漁管所所長陳文進指出,近年因氣候變遷及人為汙染等因素,致使新城溪內魚類資源日漸下降,原本魚兒優游、生意盎然的景觀已不復見,為復育溪流生態環境及魚類資源,特別實施封溪措施,以期盡早回復新城溪生態資源。
新城溪位處蘇澳鎮,發源於蘭崁山,幹線長度18.13公里,流域面積50.46 平方公里,上游有武荖坑溪及東武荖坑溪兩支流,中游流經武荖坑風景區,並於功勞埔附近注入太平洋。新城溪因水質清澈、環境優越,早年在溪內隨處可見苦花、香魚、鰻魚以及毛蟹等水產生物,是宜蘭縣自然資源豐富的溪流之一。
陳文進表示,除新城溪外,由大同鄉社區居民自主發動的九寮溪、崙埤野溪及羅葉尾溪實施封溪護育措施已有十年,再配合縣府的公告管制,復育成效顯著,如今民眾已可在溪內看到數量眾多的魚蝦游動,具有環境教育之意義,因此102年一併延長九寮溪、崙埤野溪及羅葉尾溪〔皆含支流〕的封溪護育期限至103年12月31日。
因近年鰻苗產量逐漸下降,縣府為加強護育鰻魚的生態環境,特於今年公告禁止以任何方式於縣內河川採捕體長8公分以上之鰻魚,讓鰻魚有機會在自然環境中長大再降海產卵,以確保鰻魚資源生生不息。
縣府特別呼籲,倘發現封溪護育河段有不法人士違規捕魚,請立即撥打110向警方報案進行取締,違規者將依漁業法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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