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 林全提「3個不恰當」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6-07-14 18:02

行政院長林全。(圖/資料照片)

南海仲裁結果12日出爐,太平島遭判定為「礁岩」而非島嶼,引起國內輿論譁然。行政院長林全今(14)日在行政院會表示,認為「南海仲裁案」從仲裁形成過程到判斷文發布有「3個不恰當」,包括仲裁庭以「中國台灣當局」稱呼我國、將非仲裁標的之太平島認定為「岩礁」、審理過程中未曾邀請台灣參與仲裁程序。林全也在院會中提出「4個主張」,包括,重申政府將持續固守南海諸島、捍衛主權,對任何可能損及我國利益之情勢毫不退讓、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方式和平處理南海爭端、希望能與相關各方展開多邊對話,共同為南海區域和平與穩定努力。

針對「南海仲裁案」,林全表示,從仲裁形成過程到判斷文發布,有「3個不恰當」,第一,以「中國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不當稱呼我國,貶抑我國作為主權國家之地位;第二,本案仲裁庭擅自擴權,將非仲裁標的之太平島法律地位認定為岩礁,嚴重損及我國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之權利;第三,仲裁庭於審理過程中,未曾邀請我國參與仲裁程序,也從未徵詢我方意見。因此,本案判斷我國政府完全無法接受,且對我國不具有任何法律拘束力。

林全也在院會中提出「4個主張」,第一,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之權利,政府會繼續固守南海諸島、捍衛主權,對任何可能損及我國利益的情勢毫不退讓;第二,行政院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方式來處理南海爭端,願意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和平,保護南海資源;第三,台灣是任何南海多邊和平爭端解決機制不可或缺的一員,應被納入多邊爭端解決機制;第四,我國希望能迅速與相關各方展開多邊對話,就南海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打擊海上犯罪、人道援助以及災害救援等非傳統安全議題,建立協調及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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