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區民宅遭人舉發占地 議員質疑「檢舉達人」居心可議

記者鄭永德/台南報導 2016-07-13 18:53

市議員林燕祝(中)召開「檢舉達人為私利、人民財產受損害、公務員屢遭調查」記者會,為永康區大民街民宅住戶主持正義。

永康區大民街民宅遭人不斷舉發占用道路用地,要求市府拆除案,市議員林燕祝13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檢舉達人」利用畸零地高價轉手,居心可議,既傷害民眾,也造成市府相關單位困擾,形同勒索的行徑,不足為取,要求市府受理時應從寬認定,不要被私人玩弄。

84歲謝添財和70歲曾進田陳述書指出,住宅被人檢舉,違反市區道路管理條例第16條,在屋前擅施設斜坡占用道路,促依法處罰,事實上二人早在民國86年鋪設柏油路時即已興建樓房,道路拓寬時整地向下挖40公分,才會和路面造成極大落差,無法出入下才搭建斜坡,老人家還得坐輪椅吃力進出,十分不便,並非居民擅自做主,實因交通需要。

永康區長王峻明指出,類似情形存在永康其他道路,大民街屬於次八之2路公設地開發案,89年才完工,當初經過交通和排水等評估後再行規劃,造成此種現象值得檢討。

林燕祝受理陳情案件後深入了解發現,大民街共有10戶,卻只有2戶被檢舉,舉發人林姓代書涉嫌購買畸零地,再伺機高價脫手未遂下,自102年開始連續向市府、監察院和廉政公署等相關單位檢舉,玩弄公權力逞個人私利做法可議。

林燕祝認為,被檢舉房屋是因道路徵收開闢前已經存在,市府未盡協助責任,造成民眾權益受損,現在卻要面對受罰及無路出入的威脅,對當事人並不公平。

林燕祝要求在不影響排水及交通前提下,希望市府工務、地政等相關單位從寬處理,另對畸零地規範方面,應研擬一套有效管理辦法,免得「檢舉集團」有機可乘。

與會市府政風、法制官員對此感到無奈,指有人檢舉必須受理,處被動性質,將在不造成公共安全前提,讓屋主使用斜坡。林燕祝堅持應顧及屋主權益,工務局科長鄒譽名同意二週內,提出相關解決方案並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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