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機廠土地無需使用,因此公布回復原先的農業區土地。(圖/城鄉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局長邱敬斌11日指出,為維護民眾權益,將未徵收使用的捷運機廠用地約0.3040公頃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程序,7月發布實施回復原先的農業區土地。
邱敬斌表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於84年至87年間,為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路網之整體規劃及提供捷運新莊線之營運及維修,於樂生療養院東側農業區設置捷運機廠,該用地面積3.1947公頃,由於後續調整捷運機廠路軌線形,部分機廠土地無需使用,因此回復原先的農業區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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