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住宅補貼7月21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圖/記者黃村杉攝)
新北市105年度住宅補貼7月21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城鄉發展局局長邱敬斌強調,今年除了增加租金補貼戶數達1萬3,000戶,為全台最多外,並放寬租賃住宅條件如宿舍、商業區等,以及放寬家庭年收入在89萬元(去年為66萬)以下即可申請。
邱敬斌指出,新北市每年均於7至8月間辦理住宅補貼申請服務,住宅補貼項目包括租金補貼、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3種,每年都有超過1萬5,000戶以上的市民提出申請,其中以租金補貼需求最多。
邱敬斌表示,為了擴大扶助在新北市租屋的市民減輕居住負擔,今年開辦租金補貼有3大特色,第一是增加補貼戶數達13,000戶,為全國之冠,第二為放寬所得基準為家庭年收入在89萬元以下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在3萬2,100元以下 (中央基準為家庭年收入66萬元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1萬9,260元),第三是放寬租賃房屋之主要用途限制條件。
城鄉發展局指出,新北市有住商混合使用情形,歷年均有弱勢家庭承租商業或辦公大樓作住宅使用,雖屬合法承租,但因受限於主要用途登記為「商業用」等,而無法獲得補貼。在多次向中央反應後,中央已修訂住宅補貼相關法令規定。
城鄉發展局表示,今年起承租之建築物用途為「宿舍」,或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建築物的主要用途登記為「商業用」、「辦公室」、「一般事務所」、「工商服務業」、「店鋪」及「零售業」者,只要提供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可認定建築物為住宅使用者,納入租金補貼範圍。另考量承租者取得房屋稅單資料不易,將提供協助查調房屋稅籍資料之便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