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出最新勞基法修法版本,確立未來週休二日的休假方式為「一例(例假)一休(休息日)」,由於取消了勞工國定七天假,決定大幅提高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標準,將從原本的加倍發給,再加碼為休息日若加班一小時,最高領到六小時的加班費,期望「以價制量」,降低勞工休息日加班的可能。
勞動部政次郭國文指出,按現行規定,勞工加班前兩個小時,除本俸外,雇主必須額外支付時薪的○.三四倍做為加班費,後六個小時加班費則是時薪的○.六七倍。先前修法案是規劃休息日加班需給薪「本俸加倍」,新修法案則是規定除了本俸外,勞工前兩個小時的加班費提升至一.三四倍,第三個小時以後的加班費則增加至一.六七倍,加班費因此提高不少。
自由時報頭條連結:http://goo.gl/OH4lTA
房地產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