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聯盟要求取消議員款 桃園府會緊急聲明澄清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6-06-28 17:05

桃園在地聯盟召開記者會,要求桃園市政府和市議會共同取消「議員款」。

桃園在地聯盟2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他們所彙整的2015年「議員款」使用情形,要求桃園市政府和市議會共同取消「議員款」。對此副市長游建華強調,此預算已編列數十年,係為協助基層建設及學校採購修繕,而議員監督市政、提出建言,所有預算必須透明公開,而且發包採購都必須依照採購法,由行政部門主導,並非桃園在地聯盟所稱之「議員款」。

桃園市議會議長邱奕勝也表示,市民用選票選出議員,議員們肩負服務大家的責任與義務;許多基層建設及學校採購修繕,議員有責任依需要向市府提出建議,再由市府與學校或基層進行接觸,評估確認有需要後依程序發包,過程均需符合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

邱奕勝強調,絕不容許部分次級團體對此事刻意抹黑,進行無謂的要求,這對議員們不公平,對於桃園市政建設更不是好事。

針對桃園在地聯盟的要求,桃園市議會議長邱奕勝(左)、桃園市副市長游建華分別提出說明。

針對桃園在地聯盟的要求,桃園市議會議長邱奕勝(左)、桃園市副市長游建華分別提出說明。



桃園在地聯盟於記者會中指出,從台灣實施地方自治以來,地方政府與地方議會的互動方式就糾葛不清。監督者為了多重理由,需要主導地方建設經費支用,執政者也樂於略施小惠,促進府會和諧。

但是由過去其他縣市的案例與歷史顯示,「議員款」不但易生弊端,更重要的是產生議會與被監督者的角色混淆,實不利於市政監督與施政品質的提升。因此,要求桃園市政府與市議會能共同取消「議員款」的編列。

副市長游建華針對桃園在地聯盟的要求回應指出,議員監督市政,對施政及地方建設提出建言,市府各局處會將議會建議事項,進行必要性與適當性的評估,有需要之建設透過預算執行,議員無法介入採購發包,這也符合權力分立的做法,議會、市府各司其職,並無桃園在地聯盟所稱之議會與被監督者的角色混淆情事。

游建華強調,地方政府財源有限,所屬機關學校時有臨時性或較難事前預估之經費需求,導致機關學校的困難;市府為協助所屬機關、學校加強地方建設及充實教學設備,故編列經費支應各單位預算不足,此一款項已經不是議員的私房錢,必須透明公開,而且發包採購都必須依照採購法,由行政部門主導,並非桃園在地聯盟所稱之「議員款」。

游建華說,如果行政院採取全國一致的標準,要求不得編列此一預算,或是地方制度法修改,或者審計部採取新的規定,只要上述3個狀況發生,桃園市政府會依照新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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