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眾把關食安源頭 彰縣進行有機農產聯合稽查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2016-06-28 12:18

彰化有機農產聯合稽查 為民眾把關最重要的從源頭

彰化縣政府組成「有機農產品及加工品聯合稽查小組」,維護食安最重要的從源頭把關工作,27日與農糧署等單位到販售有機產品的店家稽查,發現部分商品非屬「有機」食品,價目表上卻標示有機字樣,有誤導消費者之虞,要求改善。

「有機農業」是一種較不汙染環境、不破壞生態,並能提供消費者健康與安全農產品的生產方式。縣政府消保官、農業處及行政院農糧署等單位組成「有機農產及加工品」聯合稽查平台,27日分別前往鹿港鎮及北斗鎮對販售有機產品業者進行「105年度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消費者保護聯合稽查計畫」聯合稽查及抽驗。

稽查人員發現,部分商品非屬「有機」食品,但在價目表上卻標示有機字樣,消保官當場要求店家更換正確價目表,也採樣標示「有機」的橄欖油、果汁、薑黃粉、紅藜麥等食品,將進一步了解產品是否屬實。

彰化縣消費者服務中心主任簡金晃提醒消費者,選購有機農產品或有機農產加工品時,應認明「CAS」臺灣有機農產品標章標示以及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字號,另業者有機農產品栽培管理須符合有機農產品及有機加工品檢驗基準,方可使用「CAS」臺灣有機農產品標章,民眾如有消費爭議,可撥打消費者諮詢服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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