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逃的機車被查獲。林重鎣攝
霧峰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林文傑,接獲民眾報案至霧峰區樹仁六街現場處理,經達現場調查為兩部機車追撞交通事故,其中一部機車已經自行離開現場,被害人右腳受傷,均不知道逃逸者身分及特徵,經警方調閱車禍路口現場監視器只能看到特徵為黑色重機車並著黃色雨鞋,經警方緝而不捨調閱沿路路口監視器抽絲剝繭,終於調閱到犯嫌車牌並通知嫌疑人李某廿七日到案說明,李嫌到案後口述對於警方只憑機車顏色及黃色雨鞋兩特徵即能找到他而啞口無言。
警方調查,李姓嫌犯平常無業為生,且年事已高,加上對於為何會擅自未經被害人同意即肇事逃逸聲稱:『因以為對方未受傷,沒自己的事情,且不知肇事逃逸會衍生為刑事案件』,經警方告知後李嫌坦承不諱,也表示下次不敢再犯了,依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函送法院偵辦。
警方呼籲社會大眾,肇事逃逸案件莫驚慌,應詳記嫌疑人特徵不要自己因發生交通事故致權益受損,對於一旦發生交通故第一時間維持現場、保全證據,未避免衍生肇事逃逸等刑事案件應報警並耐心等待警方到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