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府檢肅貪瀆 將游姓議員與縣府約僱員等人起訴

記者扶小萍/南投報導 2016-06-21 11:14

南投游姓議員與縣府前約僱人員涉砂石貪瀆案。(記者扶小萍攝)

南投縣游姓議員與縣政府工務處資源開發科前黃姓約僱人員涉嫌經由許姓砂石業者的居間媒合,以可協助護航得標及可超額運載砂石等為由,向砂石業者索取賄賂,自101年間起不法利益高達2800萬元,南投地檢署在今年4月中傳喚相關人員經數月詳細偵辦後,於20日將三人依貪瀆罪嫌提起公訴。

南投地檢署劉志文檢察官在今年4月19日指揮法務部南投縣調查站、廉政署中區調查組,共同偵辦前南投縣政府工務處資源開發科黃姓約僱人員、游姓縣議員及許姓砂石業者等三人共同涉及土石標售貪瀆等案件,當天分赴7處所搜索,傳喚相關被告及證人多人,涉案黃姓約僱人員、游姓縣議員及許姓砂石業者分別於4月21日、22日及5月6日經檢察官以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等事由,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經檢察官持續近2個月縝密偵查,於20日偵結起訴。

縣府前黃姓約僱人員、游姓縣議員及許姓砂石業者,涉嫌自101年起,多次利用承辦河川疏濬作業的機會,先向砂石業者表示可以協助護航取得標案、追加預算、超額載運砂石以獲取不法利益等理由,索取每立方公尺砂石20至30元的賄賂,經砂石業者同意並借用營造廠商牌照投標,於順利得標後,再透過許姓砂石業者交付賄款;或由黃姓約僱人員利用經辦河川疏濬作業及砂石業者亟需運出得標砂石的機會,自行向廠商收取賄款,前後不法所得共計高達新臺幣2800餘萬元,其中黃姓約雇人員獨自收取800萬元,另與游姓縣議員及許姓砂石業者朋分2000餘萬元,經檢察官以共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起訴,另三名涉嫌行賄曾姓、楊性及康姓砂石業者及涉嫌提供牌照的營造廠商等,亦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違背職務行賄等罪嫌,經檢察官一併起訴。

地檢署強調,檢察官將持續偵辦相關公務員違法案件,以檢肅貪瀆、澄清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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