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長張政源回應,蔡旺詮議員提出有關車輛委外拖吊議題。
有關今(6)日蔡旺詮議員質詢台南市車輛委外拖吊議題,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回應說明:
實施委外拖吊前,本府交通局已客觀評估各該區域之交通流量與社經發展,以「改善交通安全、維持通行順暢」為前提,訂定委外拖吊契約之收入上限,且未要求每日拖吊數,因此業者並無業績壓力,自無「拖愈多賺愈多」或「與民搶錢」情事。
目前委外拖吊作業每日執行時間為上午7時起至晚間10時,於警方列出中西區、北區、東區、仁德區等28個交通熱區,針對「併排停車」、「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公共汽車招呼站」、「汽車占用機車道」、「交叉路口」、「人行道停車」及「逆向停車」等7大違規行為作為優先取締對象。
目警察機關執行勤務人員執行拖吊作業亦訂有標準作業流程(SOP),移置車輛前應確實廣播或鳴笛預告,如違規車輛尚未上架或移離原來位置前,車主或駕駛已到場,警方應即指揮停止拖吊。另考量日常警務需求,將於5月25日已就執行拖吊40天各界所反映之意見召開檢討會議,除在拖吊作業中,要求各員警執行更趨一致,並決定自6月20日起,改由專責警力負責執行。
市府強調,委外拖吊業務是不得已的手段,絕非為增加市府違規收入,且實施以來,本市A1、A2類交通事故之件數與傷亡人數均已減少,顯見交通安全亦獲得同步改善。未來將確實督導委外拖吊業者執勤時之服裝儀容與禮貌態度,讓拖吊作業更加細緻,懇請民眾持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