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芬郁議員批大里復育公園淪為廢棄場
台中市烏日焚化爐在歲修期間業將優先處理事廢棄物,置家庭生活廢棄物不顧,市議員張芬郁質詢批評是「不平等條約」,難造成垃圾危機,要求環保局爭取修改契約,確保市民權益。
張芬郁指出,今年初曾經爆發垃圾危機,垃圾堆積如山,各焚化爐來不及焚燒處理,最後被迫運往南部縣市協助,才渡過一場災難,追究原因是,烏日焚化爐訂有「不平等條約」,在歲修期間,業者優先處理事業廢棄物,家庭生活廢棄物無法處理,才會出現垃圾大戰。
她說,烏日焚化爐每年處理垃圾900噸,業者負責事業廢棄物300噸,環保局負責生活廢棄物600噸,歲修期間,一個爐子停止運轉時,就要減少一半的垃圾處理量,二個爐子停止運轉時,就全部停止處理垃圾。
張芬郁表示,歲修期間,垃圾處理能力大減,一年兩次歲修,花費時間長達近一個月,如果這時侯優先處理事業廢棄物,當然容易產生垃圾處理危機,環保局和業者之間,顯然有權利和義務不對等的情形存在,因此要求爭取修改契約,歲修期間不應該優先處理事業廢棄物,至少要對等,事業廢棄物和生活廢棄物各處理一半,避免再爆發垃圾危機。
張芬郁並接獲民眾陳情,大里垃圾掩埋場中的復育公園中,堆放上千個廢棄床墊、床架,影響民眾日常休閒活動,環保局置之不理,有知法犯法之嫌。
張芬郁表示,復育公園沒有好好管理,任由棄置、堆放廢棄物,根本就是名不符實。既然該掩埋場已經轉作復育公園,就不應該堆放任何廢棄物,非不得已需要堆放,因另覓空間或是提高委外金額,而不是堆在那,誤導民眾和業者認為該公園可以丟棄垃圾。
另外,張芬郁反映,大里掩埋場雖然訂定回饋金辦法,但是附近住戶並沒有感受到回饋的好處,怨氣不斷,建議修正調整回饋方式,以掩埋場為中心、用同心圓畫出範圍,距離掩埋場最近的居民,回饋金獲得比例最高,再依距離遞減。垃圾車進出垃圾處理場所主要道路沿線,或有嚴重汙染影響的地方,則給予固定回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