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一周內酒駕3次被逮 警籲自制維護用路人安全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 2016-05-25 18:47

北港警分局北辰所員警攔下涉嫌酒後騎乘機車的李姓男子,發現李男在一個星期內因酒駕遭到警方攔查已是第3次,才從雲林地檢署離開,又涉嫌酒後騎車散心,因闖紅燈被警方攔查逮捕。

北辰所警員吳篤騰、許金泉夜間在派出所前準備出勤,忽見一名男子騎機車闖紅燈,且行車時左右搖擺,警方尾隨攔下騎士後發現他臉色潮紅,充斥酒容酒味,並央求員警不要對他進行酒測,警方才發現又是61歲的李姓酒駕累犯,因為他在一週之內,已經涉嫌酒駕被攔檢3次,前夜還在拘留所內度過一天,昨天上午才經解送至雲林地檢署,沒想到又被警方再度抓到他涉嫌酒駕。

警方表示,為改變民眾飲酒駕車的違法行為,持續嚴格執行取締酒駕任務,還有人被攔查,竟當場責怪自己為何不搭乘小黃,害自己吃上官司,相當懊悔。呼籲喝酒的人能夠自制勿酒駕,共同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圖說:李男一個星期內因酒駕遭到警方攔查3次,才從地檢署離開,又涉嫌酒後騎車闖紅燈被警方攔查逮捕。(記者陳昭宗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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