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曾王雅雲為議長選舉跑票案喊冤 賴神公開回嗆

記者鄭永德/台南報導 2016-05-24 18:44

因涉議長選舉跑票案而遭民進黨開除黨籍的市議員曾王雅雲,昨趁市議會市政總質詢直播機會,公開為自己辯護。

因涉議長選舉跑票案而遭民進黨開除黨籍的市議員曾王雅雲,今趁市議會市政總質詢直播機會,公開為自己辯護,並以她在議長賄選案中獲不起訴處分可證明清白,並強調她有亮票,指民進黨欠她一個公道。市長賴清德隨後召開記者會,反嗆「不是民進黨對不起她,是她對不起支持的選民」。

曾王雅雲議員表示,關於議長選舉要接受監督相關文件,她已經在參加民進黨提名初選就已簽好,只是在黨團會議上,她一再建議正、副議長的人選一定要經過民主程序,由初選產生才有「正當性」,民進黨拿她沒簽署那三張同意書來開除她,真的很沒有道理。

曾王雅雲表示,當議長選舉發生跑票事件,卻在16個沒有明顯亮票,13個沒有摺痕中,將她列入少5票名單中,將資料送給民進黨中評會及媒體,還好老天有眼,因為有媒體清楚拍到她亮票給民進黨團監票人陳金鐘,所以連中評會都不敢用「沒亮票」開除她。

曾王雅雲並表示,正副議長選舉要同時簽署「亮票承諾書」、「辭職同意書」、「辭職撤回權拋棄書」,這只是台南市黨部作法,不是中常會一致性規定,質疑市長賴清德說謊。

曾王雅雲質詢後未給市長賴清德時間明,賴清德會後隨即召開記者會強調,曾王雅雲被開除黨籍原因,係因未遵守市黨部與中常會規定,沒有簽署3份承諾書及公開亮票,因此要接受最嚴厲處分,不是民進黨對不起他,是他對不起支持的選民。

賴清德指出,檢方不起訴書沒有辦法證明她有投票給民進黨提名的候選人,這不容許有任何說法混淆視聽。

市長賴清德召開記者會,反駁曾王雅雲說法,並反嗆「不是民進黨對不起她,是她對不起支持的選民」。

市長賴清德召開記者會,反駁曾王雅雲說法,並反嗆「不是民進黨對不起她,是她對不起支持的選民」。



賴清德強調,他不計毀譽推動地制法改革,議長、副議長記名投票,已在立院一讀初審通過,該項修正條文昨天在行政立法政策會報討論通過,正副議長採記名投票,預計本週五可望在立法院通過,若今年南市議長有機會改選的話,就可適用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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