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桃園食品安全 議員閻中傑促制訂食安自治條例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6-05-24 17:09

確保桃園市民食的安全,閻中傑議員促請桃園市政府儘速制定食安自治條例及相關配套措施。

中央雖然定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但地方仍欠缺積極有效的完整配套措施,桃園市議員閻中傑在總質詢中建議,希望桃園市能夠比照台北、高雄、彰化等縣市訂定完善的「桃園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確保桃園市民食的安全。

針對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榮獲行政院104年強化食安管理方案特優獎,並獲得3,500萬元獎勵金,閻中傑除給予肯定之外,也要求鄭市長給予衛生局全體同仁嘉獎,並希望衛生局同仁共勉,繼續為全民的食安及健康努力。

閻中傑議員指出,桃園市是全國食品產業重鎮,全市共有27,529家食品業者,桃園市長鄭文燦也特別重視食安問題,衛生局也成立了食品安全稽查大隊,致力於食品安全及衛生稽查工作。

衛生局參加衛福部辦理的「104年獎勵地方政府強化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計畫,榮獲「基礎築底直轄市政府組特優獎」,獲獎內容是「強化跨局處合作,全面檢視食品安全問題,讓桃園市食品產業永續發展」。不但榮獲行長院長張善政親自頒獎,更獲得獎勵金新臺幣3,500萬元整。

閻中傑強調,這是一個值得肯定的佳績,鄭市長應該給予衛生局長及全體衛生局同仁,尤其是食安稽查大隊的隊員們嘉獎鼓勵。這個榮譽得來不易,希望衛生局同仁共勉,並繼續為全民的食安及健康努力。

閻中傑又指出,中央已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母法,希望桃園市也要比照台北、高雄、彰化等縣市訂定自治條例及完整配套措施。

由於自治條例的訂定牽涉廣泛,除了衛生局本身業務之外,豬、牛、羊、雞、鴨…等家畜、家禽的檢驗又歸屬農業局權責,法令製訂也牽涉法務,環保等相關問題,希望市府能做好跨局處的協調,儘速製定完善的桃園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及完整配套措施,維護桃園市民食的安全。

鄭文燦市長表示,桃園市在去年5月6日成立了「食安基金」、「食安諮詢委員會」和律師團並進行三級管理,同時有25位稽查人員到位,比其他縣市做得更快。食安自治條例一定要加速制定通過,並把認證輔導、自主管理、稽查等項目加入,而且加強推廣從農場到餐桌全食材履歷透明化的制度,讓食安的等級提高,要把一些食品安全的新作法在自治條例內呈現,儘快制定完成送議會審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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