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衛生局現場稽查 過期的調味料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105年5月17日接獲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通知「卜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雄勳有限公司」竄改有效日期之原料製售高級火腿(1.8kg、1.8kg切片、1kg、1kg切片)、W6預炸蝴蝶翅腿(原味)、卜蜂醃漬香酥炸骨腿、燒烤三節翅、卜蜂燒烤雞翅、卜蜂鹹酥雞、鹹酥雞丁產品共10項,立即派員前往轄內15家下游業者稽查,15家下游業者自104年5月份至今共進貨6222.49公斤,目前下架產品311.99公斤,已責令業者儘速完成回收退貨事宜。
衛生局強調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逾有效日期,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做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反者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復依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南市衛生局現場稽查過期的調味料
衛生局林聖哲局長呼籲食品業者於進貨驗收時須落實食品標示的管理,避免購入逾有效日期或標示不明之食品。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