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法輔導業者改善緩衝期將至今年6月30日截止,7月1日起正式實施,屏東縣政府為保育溫泉資源,近日公告實施溫泉區管理計畫,車城鄉四重溪溫泉、牡丹鄉旭海溫泉列為優先劃設地區。
屏東縣境內的溫泉資源豐富,除了四重溪溫泉、旭海溫泉外,還有雙流溫泉、枋山溪溫泉、大武溫泉、士文溫泉等處,但僅四重溪為高度開發區,自日治時期開發迄今已有1百多年歷史,觀光發展最為成熟,旭海溫泉則為近期才開放遊客使用,其餘皆為低度開發或野溪溫泉。
縣府表示,配合交通部觀光局推動溫泉標章制度,迄今已發出8張溫泉標章,包括車城鄉四重溪溫泉公共浴室及南台灣觀光大飯店、清泉日式溫泉館、溫泉旅館、景福旅社、洺泉旅社、新龜山旅社、北緯22度溫泉旅館等業者,目前還有10餘家業者將俟興建完成及取得合法供應水源後陸續提出申請。
觀光傳播處指出,由於四重溪溫泉與旭海溫泉都座落於非都市土地使用區內,土地利用受限,縣府為避免民間開發失序,影響環境品質低落,因此依溫泉法規定研擬屏東縣溫泉區管理計畫,就全縣溫泉地進行全盤性資源、水源取供、土地使用、產業等狀況使用調查分析,做為溫泉區發展與管理的依據。
在考量溫泉區整體發展效益後,縣府決定將四重溪及旭海列為溫泉區管理計畫優先劃設地區,其中四重溪溫泉區範圍面積139.95公頃、旭海溫泉區17.89公頃,並於五月底公告實施管理計畫。觀光傳播處強調,溫泉法上路後,將依法取締非法,希望尚未申請的業者儘速申辦, 經由管理計畫,縣府可輔導民間業者合法開發溫泉,讓溫泉區觀光產業能夠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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