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舉辦春酒 花蓮警分局籲酒後勿駕車

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2013-02-22 11:06

  
過年後,不少公司舉辦春酒犒賞員工,花蓮警分局依據往年經驗,規劃警力不論白天或是晚上,在各大路口加強機動攔檢勤務。花蓮分局表示,過年後到元宵期間,民眾酒駕肇事的情況較平日多,警分局呼籲駕駛朋友切勿「酒後駕車、害人害己」。
  


花蓮分局表示,面對春酒的高峰期,團圓熱鬧的氣氛下,多數公司行號不免會舉行聚會,民眾難免喝點小酒;因此酒駕案件也跟著增多。

局長林宏輝表示,警方提醒民眾無論喝多少酒,酒後都應該避免開車,如果真的無法避免飲酒,應該請未飲酒的朋友代替駕駛,或是搭乘計程車回家,將可降低酒駕造成事故的機率,也確保用路人的安全。
  
花蓮分局表示,花蓮警方統計今年一月份迄今,分局共取締酒後駕車案件已達一五四件;期間酒駕肇事共發生十一件,可見仍有不少民眾心存僥倖,飲酒後繼續開車上路,發生了不少的憾事。


警方表示,不要因為自己一時高興不節制的喝酒,且喝酒後又開車,造成悲劇的發生,不只是遭撞者有傷亡之虞,有可能會造成兩個家庭的悲劇;因此民眾飲酒一定要量力而為,千萬不要喝酒盡興卻變成掃興。
  
為了有效遏止春節前後民眾酒後駕車行為,警方已針對易發生酒後駕車違規的地點,規劃執行攔檢酒測專案勤務,提高執法強度。林宏輝呼籲,為了自己與他人用路的安全,所有駕駛朋友請勿酒後開車,養成「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指定駕駛最安全」的良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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