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區新設收費停車格 民眾配合度低

記者呂怡青/花蓮報導 2012-12-13 11:00


花蓮市區有許多道路之前並未規畫收費停車格,形成許多怪異違規停車、路霸佔用等問題,花蓮縣警局交通隊針對此一現象,特別規畫在花蓮火車站前、後站、林森路、和平路、國聯二路等路段,進行收費停車格劃設作業,預計實施增設的700個汽車停車格及400個機車停車位,將可解決違規停車及路霸長期佔用停車位問題。
    


針對,增設收費停車格一事,有部份民眾仍舊埋怨:未經溝通完成就要實施,搶錢搶太兇了。交通隊表示,針對民眾卻埋怨,交通隊從即日起到明年一月,將實施勸導工作,包括中山路、中正路、林森路、和平路、國聯二路等,將以廣播方式取代拖吊,除了可提高民眾對於路權與規則的概念,並可解決違規停車及路霸長期佔用停車位問題。
     
居民仍表示,位於市區中山路、和平路以及後火車站周邊路邊停車格,原本道路就很狹小,在此地設置路邊停車格,有欠安全性與便利性的考量。
     
而店家前面人行步道往外延伸、再劃設停車格,這將迫使機車族行經該處,不得以必須往中線行駛,與轎車、大型車輛爭道險象環生;以及停車格的劃設距離長短不一、有欠公平;另外,在馬路旁新設停車格,卻導致店家的車輛進出不便,交通隊應該重新設計。
     
交通隊長黃增樟表示,花蓮市區多處路段新增汽車停車格,目前採計時30分鐘收費10元,是為提升車輛臨停輪轉率、減輕民眾尋找停車而實施的;而劃設停車格的距離都是4至5米、黃線間隔則為1.5至2米。他說,由於每戶住宅的寬度大小不一,才會造成民眾誤解,停車位占據家門口的情形。
     
為了符合民意及照顧身障者需求、黃增樟說,對持有身心障礙者停車證明的自小客車,停放於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位,前三小時免收費,停放於一般收費停車格位,前一小時免收費。  
   
他說,停車格位劃設是以民眾生活進出順暢及符合建築管理、商業登記為原則,如果相關路段住戶提出建議,或有特殊需求,例如住家一樓為車庫者,請民眾提出證明,相關單位會前往勘察,會勘後再將車格調整或變更來符民眾需求;警方也籲請鄉親共同維護市區道路空間的順暢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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