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花蓮市代會主席黃枝成 地院宣判有期徒刑二年六月

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2012-11-26 11:01


目前人在羈押的前花蓮市代會主席黃枝成因涉嫌傷害、恐嚇等罪,花蓮地院26日宣判。審判長陳世博表示,涉嫌傷害、恐嚇罪的前花蓮市代會主席黃枝成,花蓮地方法院宣判黃枝成有期徒刑二年六月,並褫奪公權三年;另外,李志興部分判決有期徒刑二年六月,公然侮辱罪並拘役五十九天。 


黃的妻女在聽完判決文後,當場淚灑法庭,她們直呼司法不公。黃妻表示,黃枝成羈押至今已爆瘦三十多公斤,可見他的健康真的不佳。
  
今年六月黃枝成率代表團赴中國考察,在內地因為市代謝宜萱指責黃枝成遲到,遭黃枝成司機李志興拳打腳踢成傷,以及去年十一月在花蓮市某餐廳因租用鯉魚潭某飯店紛爭,黃枝成因而以恐嚇、毆打吳姓被害人等案件,返台後被依傷害等罪嫌起訴,收押期間黃枝成不服提抗告,被駁回羈押至今。
 
黃枝成出庭時神情明顯憔悴,身形也消瘦不少,羈押至今已爆瘦三十多公斤,當他聽完判決後,當場再度哀求庭長陳世博從輕判決。
  
黃枝成並提出其身體健康欠佳,有睡眠呼吸中止症、心血管等多項疾病,需要就醫,他在庭上爭取交保機會,不過最後仍未獲准。  陳世博則回應,若有不服判決的情事,等收到書面通知後,家屬可再提上訴。
 
在內地遭毆打成傷的市民代表謝宜萱,因人在台北無法取得聯繫,市代表父親謝國榮則表示,他不便回應,但尊重司法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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