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警局現有警用機車1043輛,其中車齡超過5年以上有543輛,逾齡比率高達52%,對於員警執勤調度及出勤機動性已有影響,加上機車老舊維修不易,亟需汰換,經縣長曹啟鴻提出追加預算方式,汰換部分老舊警用巡邏機車,並獲縣議會通過同意,總共增購298輛,汰換車齡逾5年的機車,縣長曹啟鴻6日上午在縣警局交通隊主持新購警用機車授車典禮,感謝縣議員大力支持警方增購機車的預算案。
授車典禮中曹啟鴻表示,基層員警的機動性如果沒有補足,一定會影響效率,這次警用機車汰換經費,經縣府追加預算共2500多萬,感謝議員們的支持,讓經費沒有阻礙、火速通過辦理採購。曹啟鴻強調,日前東港發生林豐德肇逃事件,造成4死慘劇,警方透過科學、智慧辦案,儘速釐清案情,解決問題,未來取締酒駕將是警察局全力嚇阻的重要工作,配合新增機車的機動性,成為維護治安、防範犯罪的利器。
縣警局指出,今年度警察局編列汰換警用車輛的經費達2億2730萬,6月底前已先行完成採購汰換巡邏車16輛、偵防車4輛、巡邏機車100輛、偵防機車36輛及大型警備車1輛。針對這次警用機車汰舊換新案,縣府再追加1200多萬預算,增購298輛150C.C警用機車。警察局長朱正倫表示,2年前警用機車車齡逾5年比率高達77.43%,經縣政府逐年藉由預算編列及追加方式辦理汰換,這次警車增購後,逾齡比率預計將降至10%。增購車輛將全數運用於各項攻勢勤務上,藉以提昇員警執勤效能與打擊犯罪的機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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