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Facebook帳號台北 沈伯洋)
近幾年台北市接連發生兒少保護案件,從剴剴案、培諾米達案到近期10歲女童案,一再引發社會質疑台北市府的兒保制度運作。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沈伯洋、林月琴,和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22)日召開記者會「開罰不是保護,制度才要補洞」記者會上,指控台北市府「站在加害者那邊」。台北市府教育局對此反擊,這樣扭曲悲劇進行的不實指控,社會大眾不會認同;市府絕對與孩子站在同一陣線,該局對培諾米達、幼佳及夏莉絲等兒少保護案件,都從重從嚴從速辦理,依法完成調查,並對情節重大者處以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廢止園所設立許可;相關案件裁罰金額分別達2,352萬元以上、97萬3,500元及280萬2,000元;本局也持續、至今未停止對受影響幼兒及家庭的專業輔導、心理支持、安置轉園及相關資源與服務。
「不付心理諮商」是不實指控 對幼兒及家庭支持至今仍在持續
台北市府教育局強調,林月琴委員所謂「不付心理諮商就是不付」完全背離事實;事實是目前三案均依幼兒及家庭實際需求提供後續支持,沈委員等人不該以去脈絡的不實指控,惡意抹煞同仁付出。培諾米達案共有5名幼兒接受專業輔導,目前均已完成服務;幼佳案幼兒申請心理諮商補助,一次補助3名幼生家長,包含門診補助、心理諮商補助,共6萬1,300元,已完成核撥;夏莉絲案目前有9名幼兒持續接受專業輔導,另有4名幼兒家長提出心理諮商補助申請,後續將依家長檢具單據辦理補助。
北市府教育局說明,台北市訂有全國唯一「教保服務機構需要協助幼兒專業輔導服務方案」,針對違法對待案件受影響幼兒優先開案,由專業人員依個別需求提供輔導;
市府會持續掌握每一位幼兒及家庭的需求,提供必要的專業輔導及心理支持,陪伴孩子與家庭走過後續復原過程。
「不給看監視器」是不實指控 北市府苦無中央法律依據強制全面裝設監視器
北市府教育局駁,沈伯洋委員所說「中央可以修法、但地方怠於執行」完全是倒果為因,事實是中央至今未立法強制幼兒園全面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地方沒有法律依據、如何執行?教育局除了在相關會議多次提出修法建議,且已對此兩度正式函請中央,遺憾至今未有下文,也呼籲沈伯洋、林月琴委員,與其開記者會重複不實指控,更應提出強制裝設監視器的法案,才能真正落實兒少保護。
至於林月琴委員所謂「不給看監視器」,教育局駁斥,林委員不該一再不實指控,事實本局對相關案件都依法規、在保障孩子隱私等前提下,積極協助家長查閱影像。
「北市府一再拒絕家長拿到事證」是不實指控 相關資料均依法提供
對於林月琴委員指控「培諾米達的調查報告是塗黑的...幼佳跟夏莉絲都拿不到調查報告」,北市教育局表示,本局已多次說明,林委員卻一再傳謠;事實是教育局都有將調查結果,提供給每位當事人,而且為保障受害者個資,會依法對報告內非關該當事人的部分進行去識別化,所以每位當事人拿到的都是針對他個人的客製化報告;而在進入國賠訴訟後,市府為同樣保障個資,已以密件形式提供法院,並由法院依相關法規審酌由當事人閱覽,所謂市府「不提供」、「不讓家長找證據」絕非事實。
北市率先公開消極資格資訊 仍受既有地方自治侷限
台北市府教育局表示,對兒少保護案件都主動依法公告裁罰資訊,也率先建置教保服務人員消極資格相關公告專區,提升資訊透明、保障家長知的權利;園所即使後續更名,都能從既有裁罰紀錄查到,不會因更名而消失。
至於沈委員提及東京另訂的地方兒虐防制規範,教育局指出,沈委員可能不熟悉市政、不清楚台灣地方自治的侷限。事實是台灣與日本法律及地方自治制度不同,包含及強制設備設置、負責人資格、工作權限制及行政裁罰等涉及中央權管,法律已限制這些規範「如果中央不做、台北想做也無法做」。
持續強化兒少保護 長期付出的基層同仁不該受到污衊
針對沈委員指控「怠惰的公務人員、傲慢的公務員」,北市教育局表示,沈委員一再不實指控,拿不出具體事證就含血噴人,本局絕不接受這種對長期投入兒少保護工作基層同仁的污衊。
教育局指出,兒少保護案件涉及大量影像檢視、訪談、家長聯繫、證據整理、跨局處協調及後續輔導,相關受理、調查、外部專家委員認定及裁處均依法定程序辦理,不是沈委員空口一句「怎麼想都不合理」就能解決,也不因是否有民意代表關切而影響調查標準或處理程序。
台北市府教育局最後強調,持續精進兒少保護機制,也全力捍衛長期投入兒少保護的基層同仁尊嚴與付出,他們的努力不該被政治操作與踐踏。兒少保護需要中央、地方、民意代表及專業人員共同補強制度,而非以片段資訊相互否定,地方能做的,台北市一直在做;涉及中央法制不足之處,也希望攜手中央一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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