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年交通違規罰鍰收入近30億,3年來科技執法成長224%,交通事故卻僅減少3%,市議員要求罰鍰專款專用,改善交通安全環境,以降低車禍事故、減少罰鍰收入為指標。
台中市議會交通地政業務質詢,市議員張芬郁、陳雅惠、謝家宜、陳淑華聯合質詢,關切交通安全建設不足,交通事故件數未大符減少,只有違規罰鍰持續增加。市議員張芬郁表示,《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3條規定,地方政府舉發案件的罰鍰,75%分配地方政府、24%分配處罰機關、1%解繳;第4條再規定,地方政府「分配到的罰鍰收入」至少12%用於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相當於罰鍰總額的9%。
張芬郁說,以台中市30億罰緩收入計算,用於交通安全和執法的規定約2.7億,不成比例。她在112年即質詢要求交通罰鍰,應該專款專用或提高比例用於改善交通安全規劃和設施,但過了三年,只看見科技執法從112年只有21處至114年達68處,增加47處、成長224%,同期全市交通事故,112年發生7萬2279件,114年發生7萬078件,只減少2201件約3%。張芬郁強調,市府不要只搶市民的荷包,卻無法提供安全及不要再被開罰的交通環境,立法院年底通過公投案「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運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及補貼大眾運輸」,市府不該再以大水庫解釋交通安全相關預算已超過罰鍰收入,這是不負責任的搪塞說法。
副市長黃國榮表示,目前交通建設金額已超過規定,未來專款專用公投若通過就依照辦理,如果公投案通過,就依照公投結果做,即便沒有公投,市府編列的預算也超過20餘億的罰鍰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