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進台中港填方區將收取回饋金 議員要求送議會審議

記者孫詩蘋/台中報導 2026-07-30 15:16

台中市議會定期大會30日進行「因應台中港啟動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作業」專案報告,市議員李中表示,都發局為平衡市場價格,以「台中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將收取每立方公尺600元回饋金,但該理由非自治條例規定的項目,根本是「竹竿裝菜刀」,要求收取回饋金必須經議會審議。

因應最近的土石方之亂,台中市都發局訂定一套「因應台中港啟動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作業」,當中公告將收取每立方公尺600元回饋金,都發局長李政偉表示,台中港務公司針對土石進入台中港填方區訂有450元收費標準,只有市府推薦的才必須加收600元,此方式主要為平衡土石方價格,曾與中央相關單位討論才制定。

李中指出,「台中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第52條規定,基於協助維護市容環境、周邊公共設施維護的承諾,都發局核准之民營土資場收受餘土,每年應提供一定金額作為社區營造改造、公共設施興建、土資場管理之用,也就是由市府收取一定金額回饋金。李中認為,都發局是根據「台中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要收取回饋金,但自治條例只規定基於環境維護等理由才可收回饋金,平衡市場價格不在其中,且市府要向民眾收錢必須經過議會審議,都發局不應該拿回饋機制理由不同的自治條例來收錢,這種做法就像是拿「此路是我開」為由向民眾收錢,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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