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示意圖。(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中選會YouTube)
中央選舉委員會已拍板,今(115)年六都市長、六都市議員與地方里長、地方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等地方公職人員的選舉(外界多稱九合一地方選舉),定於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中選會今(22)日舉行委員會議,中決議通過115年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選舉候選人登記應繳納保證金數額,請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配合辦理。
中選會說明,本次協調會議通過的保證金數額分別為鄉(鎮、市)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新台幣(以下同)10萬元、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10萬元,鄉(鎮、市)民代表選舉候選人保證金3萬元、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候選人保證金3萬元,村(里)長候選人保證金3萬元,並由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於115年8月27日發布之候選人登記公告中載明。
中選會亦表示,該會115年7月17日舉行委員會議,針對115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應繳納保證金數額,基於鼓勵政治參與,保障參政權,符合比例原則以及回應民眾期待,通過調降保證金數額,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降為120萬元,直轄市議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降為16萬元,縣(市)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降為16萬元,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降為10萬元。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至於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數額之訂定,則為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之權責,惟選舉既同日舉行投票,各種選舉保證金數額允有一致之必要,爰配合上開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數額,予以調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