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5月15日又發現中國籍「同濟號」科研船於花蓮港東方33浬非法投放科儀器材,立即調派「蘭嶼艦」迫近造浪,並以照射燈光方式,使其收回調查儀器航離我國水域。(圖/行政院海洋委員會)
近年中共軍機、軍艦近台周邊海空域巡航已常態化,時不時亦在台海周遭進行海空聯合演習,不僅影響台海周遭區域和平,中國更企圖把台灣海峽內化為中國領土內海,更想把台灣變為中國所屬離島,將領土海岸線推展到西太平洋。也因此台海區域和平已成世界關注的重大議題之一。對於中國海警局今(1)日宣稱「中國海警位中國台灣島以東海域開展執法巡查」。我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證實中國海警船2304 (白塔艦)及2502(岱山艦)出現在蘭嶼東南東方我國限制水域外編隊航行,海巡署則派出長濱艦併航監控。海委會更嚴正指出,台灣東部海域並非中國海警執法區域,中國也不因片面宣稱而取得任何權利。
海委會表示,海上執法權建立在實際管轄與國際法秩序基礎上。中華民國台灣依據國際法公告領海基線、劃設領海及鄰接區、並主張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長期以來,中華民國台灣政府管理台灣周邊海域,海巡署始終是維護海域秩序、保障航行安全與保護漁民權益的執法機關。此一現狀業經長期和平踐行,廣為國際社會與海洋使用者社群接受,為印太國際秩序的一環。
海委會指出,反觀中國,其海軍船艦出現在台灣以東海域,目的是威脅台灣的民主存續與威嚇台灣人民的自主決定,在歷次圍台軍演更明目張膽演練封控台灣。晚近中國海警假借「執法巡查」為名繞行台灣,除協同遂行其軍事目的以外,同時在製造其對台灣海域擁有「管轄權」之假象。

5月7日海巡署偵獲中國籍「同濟號」科研船於我國鵝鑾鼻東南方29浬投放科學儀器,遭海巡「成功艦」以廣播驅離。(圖/行政院海洋委員會)
海委會更點出,實際上,中國對台灣東部海域沒有任何權利。依據國際法基本原則,任何海域權利,必須源於主張者所擁有的陸地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並未擁有台灣,也沒有主張台灣領土主權的任何法理依據。中華民國台灣對其東部海域享有依據國際法的海域權利,不容中華人民共和國侵奪。
海委會警示,中國近年不斷利用海警力量推動灰色地帶行動,從台海、金馬周邊到台灣東部海域,持續嘗試改變現狀。這不是維護秩序,而是在製造新的風險與不穩定。
海委會嚴正聲明:台灣海峽與周邊海域的和平穩定,需要的是尊重現狀與遵守國際規範,而不是任何一方片面擴張,以執法名義掩蓋侵略野心與霸權行徑。
海委會最後表示,該會海巡署將持續秉持專業、克制與堅定原則,維護國家主權、保障自由航行,確保台灣周邊海域的安全與秩序。正如事實一再證明,維護這片海域秩序的,是中華民國台灣海巡,而不是任何外來執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