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控違港國安法遭判關20年 陸委會譴責:中共與港府行政治迫害之實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6-02-09 15:0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台。(圖/資料照片,圖源:大陸委員會YouTube)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香港政府指控因違反香港國安法,今(9)日遭國安法指定法官判有期徒刑20年,引起國際關注。我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9)日對此再度嚴厲譴責中共及港府假借國安名義打壓自由人權,應停止政治迫害,立刻釋放黎智英,並籲請國際社會警惕中共加速輸出極權的風險。

陸委會表示,黎智英遭香港國安法重判,不僅是剝奪個人的人身自由,及踐踏言論與新聞自由,更是否定人民向執政者問責的基本權利。本案也再次印證,在中共所謂的「一國兩制」下,香港基本法向港人承諾的自由權利形同具文,司法淪為政治打壓、清算異己的工具。

陸委會指出,中共及港府以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罪名對黎智英施加重刑,是將媒體影響力、國際連結等都納入國安處置範圍,意圖形成跨領域、跨疆界的寒蟬效應。這不是香港的特殊事件、單一個案,而是中共加速極權輸出的警訊。陸委會提醒國人以香港的慘痛經驗為戒,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由生活;也籲請國際社會對中共侵蝕自由人權的作為提高警覺,與台灣共同捍衛自由民主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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