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國民年金法》修正草案 老年年金將上調至5000 元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6-01-22 15:28

(圖/翻攝自YouTube頻道行政院開麥啦-2直播)

為落實國民基本經濟安全與生活保障,行政院上週院會提出老農津貼修法,本周進一步提出《國民年金法》修法。今(22)日行政院院會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之《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三大規劃重點為調高最低給付的基本數額、新增隨同CPI3%調整配套、以及放寬排富標準,期能適時反映物價及生活成本變動,建立與時俱進的彈性制度。預估修法後,老年年金、遺屬年金及原民給付將上調為每月5,000元,身心障礙年金則上調為每月6,715元,成長幅度達23.5%。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國民年金制度自97年開辦以來,已補足我國社會安全保險制度,讓未能參加軍公教保險、勞保及農保之國民經濟安全,受到基本保障;本次衛福部檢討修正「國民年金法」,可回應物價指數、經濟成長及民眾生活需求,包括調高基本保障額度、強化連動「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機制及鬆綁排富門檻,同時刪除強制配偶代繳保費及處罰規定,希望讓弱勢族群能實質分享經濟成長果實,並強化社會保障功能。

卓院長說明,行政院依照顧國民生活、保護弱勢生計及兼顧國家財政三項原則,已檢討老農津貼及國民年金,提出修法;後續也將在此原則下,檢視連動的各類福利津貼與補助,以建構更完整的福利制度。另本次國民年金修法後,所調高之發放額度部分,倘若自今(115)年起實施,所需經費需俟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完成法定程序後,再透過追加預算方式編列。因此,他也再次籲請立法院,考量民生需求與弱勢福祉,儘速展開總預算案審議並給予支持,以落實政府對參加國保在內所有國人的照顧。

衛福部表示,早在101年時候,老農津貼、社福津貼及國民年金共同採用每4年與物價連動之定期調整機制。最近一次國保給付的基本數額是在113年調整。考量原定最低給付之基本數額偏低,調整幅度有限,難以即時反映物價波動支應基本生活所需。此外,相關所得及不動產的排富標準,自國保開辦18年以來也未曾調整,與當前經濟環境及資產水準顯有落差。

因此,為期國保給付更貼近實際生活水平,衛福部啟動本次修法,計有三大調整方案,包括「給付基本數額」由現行每月4,049元直接調高為5,000元(身障為6,715元)、「新增CPI成長率達3%」隨即調整的配套,同時「放寬排富標準」,將個人年所得由50萬元調整為60萬元,不動產由500萬元調整為1,025萬元,並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以避免民眾因自住需求而有被排除保障之外。預估政府一年所需經費約860億元,逾176萬民眾受惠。

(圖/翻攝自卓榮泰Facebook)

(圖/翻攝自卓榮泰Facebook)

衛福部進一步補充,本次國民年金修法重點包括:一、修正基本數額及增訂CPI3%期中檢討配套;二、修正排富標準及建立調整機制;三、修正強制配偶代繳保費及罰鍰規定。希望透過本次修法,精進國民年金制度,提升國保民眾的基本經濟生活保障。

卓榮泰強調,本次修法攸關領取國保給付民眾基本的經濟安全與生活保障,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國民年金法》修正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刪除強制被保險人配偶代繳保險費及其罰責規定。(修正條文第15條及第50條)

(二)修正排富基準,並參照每四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及公告土地現值調幅建立定期調整機制。(修正條文第31條)

(三)調高各項給付之基本數額;增訂定期調整屆滿二年後之期中檢討機制及請領條件之限制。(修正條文第54條之1)

(四)增訂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本院定之。(修正條文第5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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