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4橋下環保志工用地保住了 楊瓊瓔協調限縮範圍有條件續租

記者王文吉/台中報導 2026-01-05 12:15

高公局原擬取消出租國道4號高架道路下988平方公尺用地供環保資收站使用。

立委楊瓊瓔、台中市議員羅永珍今(5)日辦理「國道4號高架道路下逕予出租溪洲里環保資收站使用現勘協調會」,邀集高公局苗栗工務段、神岡區公所、溪洲里長王明洲、溪洲社區發展協會及溪洲社區環保志工隊等單位現地會勘。針對高公局原擬取消出租988平方公尺用地供環保資收站使用一案,經當場協調後,神岡區公所與溪洲里辦公室允諾加強管理、落實改善,高公局最終同意有條件續租並限縮使用範圍,讓環保志工用地得以延續,兼顧行車安全與環保工作需求。

神岡區溪洲里希望資收站因缺失未改善,用地遭高公局收回,資源回收作業停擺。

神岡區溪洲里希望資收站因缺失未改善,用地遭高公局收回,資源回收作業停擺。

高公局苗栗工務段段長朱建源指出,該處用地自113年9月巡查時,即發現環保志工將資源回收物堆置於核准範圍外,且回收物中含有塑膠、紙類等易燃物,屬高風險用途;114年6月再度巡查時仍發現缺失,後續每月稽查,志工隊皆未依規定妥善分類、堆置,若發生火災,恐產生大量濃煙影響上方高速公路行車視線,火勢更可能波及橋墩、橋面結構,危及公共安全。

立委楊瓊瓔、台中市議員羅永珍協調高公局出租300坪用地供環保志工隊使用。

立委楊瓊瓔、台中市議員羅永珍協調高公局出租300坪用地供環保志工隊使用。

朱建源強調,依規定資收站應設置必要消防設施並定期辦理消防演練,但多次巡查皆未符規定,高公局基於用路人安全考量,無法提供高風險用途使用,才決定取消租用,並建議神岡區公所另覓合適用地供環保志工隊使用。

神岡區公所也表示,該處為協助環保志工隊向高公局承租國4高架橋下約988平方公尺空間,但歷次巡查皆發現違規使用情形,已多次要求限期改善,卻始終未完成改善,才導致高公局態度轉趨強硬。

溪州環保志工隊原租用高架道路下約988平方公尺空間,經立委楊瓊櫻及台中市議員羅永珍協調,最後折衷限縮為300平方公尺。

溪州環保志工隊原租用高架道路下約988平方公尺空間,經立委楊瓊櫻及台中市議員羅永珍協調,最後折衷限縮為300平方公尺。

面對用地遭收回,溪洲里長王明洲坦承督導不周,直言志工隊在作業流程與管理上確實有缺失,但環保志工多年來默默付出,回收量能分擔清潔隊壓力,若另覓用地實務上相當困難,懇請高公局再給一次機會。王明洲也當場承諾,將要求志工隊觀摩慈濟資收站作法,並請清潔隊協助輔導,確保未來作業全程維持整潔,不再堆置回收物於外。

立委楊瓊瓔表示,環保志工是基層環保政策最重要的推手,地方需求與公共安全同樣重要,今天會勘目的就是「把問題講清楚、把責任釐清、把改善機制訂出來」。她強調,對於高公局顧慮行車安全完全可以理解,但也希望中央單位在合法、安全前提下,給地方一次改善機會,讓多年耕耘的環保體系不致中斷。

市議員羅永珍也指出,問題關鍵不在「要不要回收」,而在「如何安全回收」,她要求區公所提出具體、可執行的使用與管理計畫,並由志工隊確實落實分類、清運與消防規範,避免再讓高公局承擔風險。

經立委楊瓊瓔、市議員羅永珍居中多方協調,高公局苗栗工務段最後勉為同意「有條件續租」,使用範圍限縮於P19至P20墩柱間,面積約300坪,並明確表示,未來只要再發現任何違失,將立即收回用地、不再寬貸。神岡區公所也允諾,一週內提出使用計畫變更,送交高公局審核,並加強後續督導,確保改善承諾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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