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左至右)法務科長潘芬芳、地價稅科長謝秉勳、稽核科長呂嘉倫。
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精神,保障納稅者權益,新竹市稅務局日前完成第5屆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簡稱納保官)遴選作業。稅務局表示,透過嚴謹、審慎的選任機制,遴選出3位兼具稅務專業與良好溝通能力的人員,自今(115)年1月1日起上任,持續為市民提供稅捐爭議溝通協調、申訴與陳情協助,以及行政救濟諮詢等服務,共同守護民眾租稅權益。
市長高虹安表示,納保官以超然獨立的立場,扮演納稅者與稅捐機關之間的重要溝通橋梁,透過專業協調與溝通、釐清爭議,降低徵納雙方誤解與紛爭,確保納稅者的權益獲得保障。第5屆納保官由稅務局法務科長潘芬芳、地價稅科長謝秉勳與稽核科審核員呂嘉倫擔任,任期自今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3位納保官均具有豐富稅務歷練與協調專長,未來將攜手為新竹市民的租稅權益嚴格把關,提供更完善、貼心的服務。
稅務局長蘇蔚芳表示,自106年納保官制度實施以來,已協助近200位民眾處理各類稅務爭議,納保官的專業服務不僅充分發揮疏減訟源功能,也在滿意度問卷調查中獲得民眾100%肯定。此外,納保官也主動走進人群,關懷弱勢族群,無論是地層下陷影響周邊民宅安全,或社區發生火災造成財產損失,均能即時前進現場,協助民眾辦理災害損失相關租稅減免;曾協助精舍師父完成跨機關扣繳申報作業。專業而溫暖的服務深獲民眾肯定,並獲贈八句偈語表達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