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婦人長期餵養犬群致社區不安,被開罰8萬6千元並遭警方依妨害公務送辦/嘉義縣府提供
嘉義縣竹崎鄉內埔村因長期餵養遊蕩犬,形成犬群活動熱點,近一年多次發生追車、咬人與行人跌倒意外,影響居民生活安全。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今年6月接獲通報後多次前往查察,在勸導處理過程中遭餵養民眾辱罵、推擠,遂依妨害公務報案並依法裁罰共8萬6千元。
嘉畜所指出,動保人員獲報前往巡查時,在內埔村溪洲加油站周邊發現多處餵食器具及逾十隻犬隻聚集,當人員試圖帶回肇事犬隻時,吳姓婦人情緒激動,不僅阻擋執法,還多次辱罵並推擠人員,甚至以「觀音指示」、「警察顧問」等語推脫責任,其行為已涉刑法妨害公務,嘉畜所依法送辦。
雖然其夫後續受訪時承諾不再餵養,實際查證卻在7月、8月仍持續接獲檢舉。嘉畜所指出,依動保法第3條第7項,長期餵養並具管理行為者視同飼主;該婦人餵養犬隻未辦理寵物登記、未施打狂犬病疫苗、未絕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9、20、27條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裁罰共8萬3千元,另因犬隻影響公共安全,加罰3千至1萬5千元不等。案件至今已捕捉11隻問題犬,將全數絕育並收容,不再回置原地。
嘉畜所強調,不當餵養容易造成犬群聚集、追車咬人,亦會干擾野生動物、污染環境,且餵養者拆除行為矯正器的情況時有所聞,使管理效果大幅降低。遊蕩犬也容易接觸野生動物,提高狂犬病跨物種傳播風險,一旦伴隨棄養與放養,將形成長期惡性循環,增加公部門及社區負擔;嘉畜所呼籲,民眾若希望協助流浪動物,應以通報、絕育與認養等方式取代餵食,才能真正降低衝突,保障居民安全並改善動物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