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然氣外洩引爆電廠失火,再掀台電電力缺口的沉痾,區域電價可以反映使用者付費的合理性,卻很難迴避能源政策的失衡,電力即國力,調整電力政策,迫在眉睫。
高雄興達電廠爆炸,高雄市長陳其邁喊話:「各縣市用電自己負責」。台電負債率超過九成,遭遇電價凍漲與財政支出壓力,導致財務結構岌岌可危,無法支應未來電網和電源擴充投資。
現行電價結構值得檢討
現行電價結構缺乏彈性,工業用電價格偏低,住宅用電補貼過多,綠能發電成本未獲完整反映,使台電長期虧損。區域間「南電北送」「中電不北送」爭議加劇,不同區域對發電設施環境承擔、成本分擔認知分裂,「全國統一電價」模式難以兼顧區域公平。
「區域電價」主要就是根據「發電成本+輸電損耗+當地供需+環境成本」來對不同地區訂不同價,而不是全台一律電價。台灣是小型孤網,北電北用不足,長距離輸電成本+風險被「平均電價」掩蓋,不分區的電價=把成本與風險外溢到別人家。
區域電價回歸供電合理價
區域電價,就是把真相放回帳本,把誘因放回在地。贊成方主張,可促使發電重鎮與輸電長距離地區得到更合理補償;用電大戶或工業區若離發電廠遠,需負擔輸電成本應該付較高電價。讓電價對「距離、地形、機組狀態」敏感,有價格訊號促進就地備電、就地發電、再生能源發展。
在核電除役後,AI資料中心這個吃電怪獸登場,台灣AI資料中心在2026~2030年全台新增電力需求預估約為2GW,五年增幅高達八倍,總量佔3%,但尖峰與局部電力壓力極高,需大幅加強新機組、儲能和電網,否則遇到夏季、區域集中和產業擴產易出現供電瓶頸和缺口。
台灣現有總裝置容量約53GW,可用比0.85,備轉目標15%,2025年非AI尖峰40GW,到了2030年電力缺口,非AI +1.5%、AI尖峰=0.9,退休1.0GW≈7.58GW,少一點也有接近5.75GW,多一點接近9.54GW。
2030年電力缺口達兩座核電廠
一座單機反應爐核電廠容量約1GW,一座核電廠可能有一到四個機組,所以2030年台灣的電力缺口達到兩座四個機組反應爐核電廠。但是一座核電廠落成需要多久時間,從規劃到許可約三到六年,土建到併網五到十年,整案從立項到發電,保守抓十到十五年左右,所以來不及。
若要用太陽能發電補足2030年7.58GW的電力缺口,至少需要約8338公頃的土地(相當於新竹市)專門建置地面型太陽能電站。這是以每GW太陽能需約1100公頃計算。
現階段台灣切實可用來種電(地面型太陽能)的土地,約有2,500~10,000公頃,政策強化推動下,包含漁電共生、工業區與國有閒置地,極限目標(十年內)約20,000~25,000公頃,但許多需跨部會整合、土地變更與地方協調。
建置1GW大型太陽能電廠,從規劃到發電,完整時程一般為二到三年。但是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台中市以屋頂型、棄置地開發為主,地面型空間極有限,於是台灣的電力缺口問題繞不開不同區域對發電設施環境承擔、成本分擔的問題,特別是電價一漲,通膨怎麼辦?
但這是政治問題,政治人物處理這類棘手的議題,通常都是等到某種意外事件發生後,影響了民意的風向,然後順勢而為。
電價反映成本 電網恢復穩定
關於漲電價可能推升通膨的問題,可設置調幅上限與過渡基金,對小店家有保價額度,且時間電價+需求回應可幫企業降尖峰費率,總電費不一定上升。
區域電價不是變相懲罰北部,是把長距離輸電的真實成本反映回來,同時把多收的錢投資在北部電網/儲能/在地電源,從根本補強。讓每一度電回到它該有的成本,電網才會回到它該有的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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